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
车辆段及综合基地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一. 建设单位名称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地址:广州市中山五路219号中旅商业城16楼
二. 项目名称
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车辆段及综合基地施工监理。
三. 项目概况
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首期工程西起芳村区的窖口,东至黄埔的文园。其中,在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设有车辆段及综合基地1处,位于鱼珠站和茅岗站之间、黄埔大道以北、中山大道以西的地块内,占地约30.36公顷。工程施工内容涉及地基处理、站场及站场构筑物、工业与民用建筑、轨道、站场综合管网、通信、信号、接触网、牵引供电、室内外动力照明、室内外给排水、通风空调、机械设备安装及调试、站场道路、桥涵、绿化、站场围蔽、消防报警系统、监控系统、污水处理和网络综合布线等多个专业。
四. 工程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
五.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车辆段及综合基地施工监理。
六.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最低标准
1. 申请人除了必须持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以外,还必须持有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持有广州市建委颁发、通过年审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证书》;
4. 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七.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八. 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递交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按以下顺序装订):
1.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字章)并加盖公章的投标申请函;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的、同时也有被授权人签字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特别说明,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包括年检记录(复印件)。以及广州市建委颁发、通过年审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证书》;
4.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 投标人情况简介;
6. 相关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经验及证明材料;
7. 拟委派的项目监理总监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及其年检记录、业绩经验情况;拟委派的项目总监已经在交易中心注册;项目监理机构、拟投入人员的资质和简历以及监理设备;
8. 企业在近3年完成的监理项目和目前承担的监理项目及信誉(业主评价);
9. 企业财务状况:近三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10. 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11. 涉及诉讼的情况报告及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12. 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对以上十一项文件进行页签。
九.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和地址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04年11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人民北路691号金信大厦20楼)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逾期收到的文件以及邮寄、传真的文件。
十. 招标人将对文件进行审查,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十一. 注意事项
1、 特别提醒,未办理IC卡的单位,请在本项目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9号窗口办理IC卡申领手续,详细说明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告;
2、 所报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资料不真实,业主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申请;
3、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及总监资质证明等必须具有相同单位名称;
4、 需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5、 特别提醒申请人按照本公告(含附件一和附件二)的要求提交资格预审资料。
十三. 联系方法:
招标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芳村区花地大道南8号广州地铁建设事业总部
邮政编码:510030
招标联系人:曾娟 项目联系人:谢保锋 、蒋里平
电话:(8620)83106368 电话:(8620)83106468、(8620)83106740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003年10月 19日
附件一
资格预审申请书
致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1、 经研究资格预审文件中各项条款及要求后,我方愿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所需的资格预审资料,对 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车辆段及综合基地施工监理项目的招标提出申请,并接受贵公司组织的对我方进行的资格预审。
2、 我方将接受并遵守资格预审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3、 一旦我方资格预审合格并得到允许参加投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的各项规定。
4、 本申请充分理解并接受下列情况:
1) 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投标时必须核实所有资料与资格预审时递交的资料一致;
2) 你方保留如下的权力:
▲ 更改本项目下任何合同的规模和金额,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仅面向资格预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人;
▲ 拒绝或接受任何申请,取消资格预审和废除全部申请。
▲ 你方将不对其上述行为承担责任,亦无义务向申请人解释其原因。
5、 我方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报表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与事实不符,因而导致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我方负责。
6、 你方可联系下列人员获取进一步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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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查询和管理方面的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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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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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2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申请单位(盖单位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地址:
传 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