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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和5号线工程”项目经各级政府批准,资金已经到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该项目中广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除大学城专线段)和5号线自动扶梯项目及相关的服务对合格投标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部分车站共9座车站,包括车陂南站、石碁站、海傍站、低涌站、东涌站、黄阁北站、黄阁站、蕉门站、冲尾站。 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滘口至文冲共24座车站,包括滘口站、大坦沙站、中山八站、西场站、西村站、广州火车站、小北站、淘金站、区庄站、动物园站、杨箕站、五羊邨站、珠江新城站、猎德站、潭村站、员村站、科韵路站、车陂南站、东圃站、三溪站、鱼珠站、大沙地站、大沙东站、文冲站(22个地下站、2个高架站)。
2. 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
3. 资金来源:广州市政府筹资。
4. 招标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部分车站(除大学城专线段)和五号线自动扶梯设备。
5. 招标内容:上述第4条所列的设备、安装及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相关的服务。
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主要包括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部分车站(除大学城专线段)和五号线自动扶梯设备。
6. 资格预审要求:
有意承担该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于2005年9月5日~2005年9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工作时间(北京时间)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名投标人报名。(按以下顺序装订):
1)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2) 法定代表人签名(章),并加盖公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人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法人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复印件); 4) 申请人公司情况介绍及ISO质量证书(复印件); 5) 银行或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6) 近三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新近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 7) 按照技术符合性审查要求需提交的文件(详见附表及附件要求); 8) 请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对以上七项文件进行页签。 7. 上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四份,请于前述时间、地点递交。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逾期收到的文件以及邮寄、传真的文件。 8. 招标人将对文件进行审查,并将会同招标代理机构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9. 资格预审申请单位必须凭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备IC卡报名,并提交交易中心报名表。 10. 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www.gzzb.gd.cn”;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www.gzmtr.com <http://www.gzmtr.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www.gdmeetc.com <http://www.gdmeetc.com>”上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 11. 联系方法: 招标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地 址:广州地铁建设事业总部 邮政编码:510030 招标联系人:曾 娟 项目联系人:陈海英 电话:(8620)83106355 电话:(8620)831067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 邮政编码: 510030 联系人: 陈雪梅 电话:(8620) 83197223 传真:(8620) 83335956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05年8月23日
附件1
资格预审申请书 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1、经研究资格预审文件中各项条款及要求后,我方愿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所需的资格预审资料,对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部分车站(除大学城专线段)和五号线自动扶梯设备项目的招标提出申请,并接受贵中心组织的对我方进行的资格预审。 2、我方将接受并遵守资格预审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3、一旦我方资格预审合格并得到允许参加投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的各项规定。 4、本申请充分理解并接受下列情况: 1)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投标时必须核实所有资料与资格预审时递交的资料一致。 2)你方保留如下的权力: ▲更改本项目下任何合同的规模和金额,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仅面向资格预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人; ▲拒绝或接受任何申请,取消资格预审和废除全部申请。 ▲你方将不对其上述行为承担责任,亦无义务向申请人解释其原因。 5、我方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报表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与事实不符,因而导致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我方负责。 6、你方可联系下列人员获取进一步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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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查询和管理方面的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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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1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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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2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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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人员方面的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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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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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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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财务方面的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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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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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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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盖单位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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