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延伸线工程信号系统采购
资格预审公告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延伸线工程”项目已经批准,资金已经到位。广东机械进出口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延伸线信号系统采购以及相关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北延段和南延段工程,是在四号线车陂南~黄阁段(长约38.79公里,共14座车站,含车辆段和控制中心)基础上的两端延伸。四号线车陂南~黄阁段的信号系统工程已于2004年开工建设,工程计划于2006年底建成。
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北部延伸段从车陂南站向北延伸至奥林匹克中心站,地下线路长约3.0Km,设奥林匹克中心和车陂两座地下车站(奥林匹克中心至车陂站间距约为1830m,车陂至车陂南站间距为1106m),工程计划于2010年底建成;南部延伸段从黄阁站向南延伸至冲尾站,高架线路长约4.86Km,设蕉门和冲尾两座高架车站(黄阁至蕉门站间距约为3018m,蕉门至冲尾站间距为1960m),工程计划于2006年底建成。
2. 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
3. 资金来源:广州市政府筹资。
4.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延伸线工程信号系统采购
5. 招标内容:四号线延伸线信号系统
6. 资格预审要求:
有意承担该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于2005年 11 月 28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货商。国外企业如申请参加资格预审,应与上述国内供货商结成联合体,且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是国内供货商。主要技术提供方必须作为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中国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按以下顺序装订):
1)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章)并加盖公章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章)并加盖公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人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4) 银行或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 申请人公司情况简介及ISO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资料(复印件);
6) 拟委派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项目管理人员(应有明确的人员配置方案,包括人数、职务及联系方式等);
7) 近三年(2002年-2004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及附注,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三年的财务报表;
8) 资格预审申请人生产能力、技术力量等介绍材料;
9) 如果资格预审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还另外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须详细明确中标前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各自责任(内部分工)以及中标后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各自责任(内部分工),并明确该协议中的各自责任不影响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过程和合同执行过程应承担的连带责任和义务。
10) 近三年来类似供货的业绩及证明材料(包括各项目内容、各合同金额、买方联系人、电话)或正在承担的项目的情况(需项目业主证明材料或提供合同复印件)
7. 上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页签。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或传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8. 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将会同招标代理机构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9. 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www.gzzb.gd.cn”;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www.gzmtr.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机械进出口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www.gmgit.com”上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
10.联系方法:
招标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芳村区花地大道南8号广州地铁建设事业总部
邮 编:510038
项目联系人:李振明 陈齐辉
电话:(8620)83106461 83106735
传 真:020-831063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机械进出口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丛伟 潘智钊
电 话:020-37658360~70
传 真:020-87673286、87768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