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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广佛地铁周边30米纳入保护区

发布日期:2009-12-12 18:24

 

      市规划局出台新规定,地铁出入口半径500米内的建设项目被划入“特定区域”

      广佛地铁首通段明年就要完工了,市规划局制定的《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现经市政府同意,将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与原《规定》相比,《修订版》增加了地铁保护区的概念。

      地铁隧道外侧30米纳入保护区

      《修订版》将以下区域划入地铁保护区:地铁地下工程(车站、隧道等)结构边线、高架车站及高架线路工程结构的水平投影外侧30米,以及地面车站及地面线路、车辆段、控制中心、变电站、集中冷站结构边线外侧20米范围内的区域。软土、砂土、溶洞、高含水率等地质条件特殊的地段,其范围可根据地质情况扩大。据相关人士介绍,被纳入保护区范围的建设行为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地铁出入口尽量与建筑物结合

      《修订版》还提出,轨道交通出入口在有条件的地方应与人行过街通道相结合;邻近有待建的建筑物,应与建筑物结合;对已建或在建建筑物,应尽可能结合成整体或协调一致。

      地铁上盖物业划入“特定区域”

      本次《修订版》注明,地铁上盖物业、地铁出入口半径500米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都属于特定区域,其具体范围和管理规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相关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并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进行规划管理。

      不得减少城市水面率

      《修订版》提出,规划应尽量保留现状水体,充分体现岭南水乡特色,不得减少城市水面率(即某一建成区域的水面积除以建成区的面积,反映一个城市的水环境状况)。应保护城市水体岸线的自然形态和生态特点,保持水体沿岸用地的开放性、公共性和可达性,保持水体和陆地间良好的景观通透性;水体岸线设计应充分考虑滨水公共场所的安全性、水体的警戒水位、潮差和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