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坑口小区#1、#3、#5楼屋面防水翻新整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州地铁坑口小区#1、#3、#5楼屋面防水翻新整改工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已具备施工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二、工程名称:广州地铁坑口小区#1、#3、#5楼屋面防水翻新整改工程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广州地铁坑口小区
四、建设规模:坑口小区#1、#3、#5楼屋面防水翻新整改等全过程,预计发包价200万元。
五、招标内容:承包本项目翻新整改全过程,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六、资金来源:政府筹措
七、工期要求:60日历天
八、报名时间:2006年9月6日以及2006年9月7日两天
上午9:30-11:30 下午2:30-4:30
九、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报名窗口(广州市天河天润路333号)。
十、招标联系人:刘小姐 83178152 13728084269,传真:020-83364207
十一、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具法人签名或盖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的有效授权书;
2、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的合法企业,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施工企业(提供原件备查)。
3、 投标人应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资质(或叁级资质以上)或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资质(或叁级资质以上);(提供原件备查)
4、 2003年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十一、3资质要求方能承接的工程),需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项目经理证书或同类级别建造师证书(且符合《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件规定并必须在市建委备案)及其2003年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十一、3资质要求方能承接的工程),需附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6、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企业和工程中介机构登记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限内;(提供原件备查)
7、 投标人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等A、B、C三类人员须符合穗建筑[2006]234号文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原件备查)
8、 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03-2005年度)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其成立的时间可短于三年,但最短不得少于一年),且必须满足:资产负债率≤0.85;
9、投标人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不准参加同类工程的投标及施工的企业,且仍在受罚期内;
10、 投标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招标人宣布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在受罚期内;
11、本项目不接受为本项目工程设计和招标提供过服务的单位、已被正式聘为本工程监理的单位及与之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投标申请函;
14、投标人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06年7月和8月在网上发布的“投标资料签署须知”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报名的程序更新通知”的要求签字确认有关投标报名资料和签署诚信声明。
十二、报名提交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单位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申请函;
4、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网上发布的“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要求签字确认有关投标报名资料和签署诚信声明;
5、按十一、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第10、11点要求投标人作出的承诺书。
提交的2~5项资料应按顺序打上页码,附上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正一副,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三、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四、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
十五、招标人对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及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http://www.gzmtr.com/bid”发布,如有修改、补充,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为准。
十七、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出售后一律不退款。
招标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二OO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