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地铁一号线续建工程大新站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施工工人在进行地铁污水管道作业时沼气中毒,事故造成2名工人当场死亡,4名工人入院抢救,其中3名伤情危重。
从事发情况来看,施工人员缺乏井下作业安全常识,罪魁祸首则是施工方和工人均无作业资质,纯粹是一起专业技术领域无证上岗引发的悲剧。其实,职业准入是安全的第一道关口,而一旦失守危害不可小视,将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试想,如果接受了艰辛的培训实践取得资质之后,结果发现职业资格证书只是废纸一张,谁还愿意做冤大头?
此次事故发生后,监管部门也一定会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治理”。但是,假如不能把严格的监管落到实处,则类似的突击整治还会出现,而这也就意味着我们不能根除隐患以及灾难。而要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还得期待“监管者”一起接受监管,只有为行政执法引入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形式,并让监管者承担失职渎职责任,才能保障执法疏而不漏,进而让职业准入制度在国家财产、生命安全的关键领域起到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