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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D2-SG11-0301-0701(NJHW-07464)
南京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经国务院批准立项(发改投资[2006]78号),工程的建设由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南京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内燃机车、轨道平板(吊)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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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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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外走廊式内燃机车 |
≥330kW |
2辆 |
南京地铁
马群车辆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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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车箱式内燃机车 |
≥444kW |
1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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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轨道平板车 |
30t |
2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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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轨道平板吊车 |
30t |
2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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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件名称及售价:《南京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内燃机车、轨道平板(吊)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加付特快专递费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
3、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7年7月4日至2007年7月30日9:0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228号地铁大厦2109室
4、所有投标书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150,000.00(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书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2007年8月15日 上午 10:00(北京时间)由投标人代表递交到南京市货物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厅。地点: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科技中心4楼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7年8月15日 上午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科技中心4楼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7年8月15日 上午10:00 (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科技中心4楼
7、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所提供设备的制造商,具有较强的同类或类似设备的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能力,并具有同类或类似设备的供货业绩。其分包商亦应具备该项条件。
(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无重大违约和违法行为。
(4)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投标人应具有为本招标采购的货物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能力。
8、联系方式:
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南京市中山路228号
商务联系人:张瑞丽
电话:(025)51892712
传真:(025)51892765
技术联系人: 周鸣语
电话:(025)51891952
传真:(025)51891952
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 27层
电话: (025) 51891956
传真: (025) 51891956
联系人: 王娟
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南京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有关廉政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涉标人员行贿,一旦发现即予曝光,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7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