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供电系统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批准,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现对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供电系统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供电系统安装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联系人:王国思、王渊、曾 娟 联系电话:83155745、83155563、83155490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联系人:王国思、王渊、曾 娟 联系电话:83155745、83155563、8315549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滘口至文冲区间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为五号线供电(含变电所、环网电缆、三轨及附属设施、杂散电流防护及监测系统、隧道内疏散平台等)系统安装。五号线首期工程(滘口至文冲段)正线线路全长32 km,其中29.79km为地下线路,2km为高架线路,0.21km为路基或路堑线路。线路西起芳村区的滘口,东至黄埔的文冲站,从西往东依次设置24座车站。本工程分为两标段:西标段、东标段。西标段为滘口至珠江新城(不含珠江新城站),线路长度约15.7km,其中13.7km为地下线路,2km为高架线路;东标段为珠江新城(含珠江新城站)至文冲,线路长度约16.3km,全为地下线路。
五、预计发包价:1.5亿元,其中西标段为:7400万元、东标段为:7600万元
六、资金来源:政府筹资
七、报名时间:
2007年7月31日---- 2007年8月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 14:0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如报名家数仍少于五家,将重新招标。
八、报名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本次招标允许同一投标人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以同时中两个标段;每个标段独立提交投标文件。同一投标人同时中两个标段时,两个标段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中的一位不能相同并不能与广州地铁的其他项目(正在投标的项目或正在执行的项目)有重复。
十、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对于未在广州市工商局注册的施工企业,招标人只接受集团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的一家报名;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壹级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已通过年审并在广州市建委备案,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 2003 年1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7 年 7 月 19 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12、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自03年 1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3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资料);
1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十一、投标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申请函(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则须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十二、接受报名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另行通知购买标书的时间。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工程管辖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站“www.gzmtr.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00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