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一号线电梯委外维修保养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广州地铁一号线电梯委外维修保养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单位名称: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地址:广州市中山五路中旅广场十六楼。
二、项目名称:广州地铁一号线电梯委外维修保养项目。
三、服务地点:广州地铁一号线。
四、服务规模:广州地铁一号线电梯委外维修保养,预计发包价893万元。
五、招标内容:广州地铁一号线西朗站、坑口站、花地湾站、芳村站、黄沙站、长寿路站、陈家祠站、西门口站、公园前站、农讲所站、烈士陵园站、东山口站、杨箕站、体育西路站、体育中心站、广州东站共16个车站,中山五路控制中心和西朗车辆段共44台日立自动扶梯、64台三菱自动扶梯、38台广日液压电、4台载货电梯、1台杂物电梯、2台乘客电梯的维护保养、1台楼梯升降机。主要工作为:日间巡检、应急维修、夜间保养、临时任务四大部分,并负责提供及更换一号线电扶梯系统所有维保所需的零部件;负责维保范围内电扶梯的年度安全检验。具体梯种规格参数为:自动扶梯共108台,提升高度大于等于4米,小于等于14.82米,额定速度0.65米/秒;液压电梯、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共45台,额定速度不大于1.75米/秒、额定载重量不大于2t。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报名时间:2007年 10月 15日以及2007年10月 16日两天。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00。
八、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报名窗口(广州市天河天润路333号)。
九、招标联系人:翁先生 83154319 ,传真:020-84218737。
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电梯维修B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04年、2005年、2006年)的财务报告审计结果无拒绝和否定意见(新近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三年的财务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在处罚期内的单位;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自200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和液压梯和电梯和楼梯升降机四类梯种项目维保业绩,须同时提交单个类别梯种或多个类别梯种的合同复印件和业主提供的评价证明和委保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是指:属于一个公共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包括出口和入口处;适用每周运行时间约140小时,且在任何3小时的间隔内持续重载时间不小于0.5小时,其荷载应达100%的制动荷载);
8、广州市质监局颁发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保养登记卡;
9、投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0、投标人提交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投标人提交投标申请函(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
十一、 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四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1、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资审委确认,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报名单位须按照穗建招[2006]8号“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十三、保证金要求:见招标文件。
十四、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及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http://www.gzmtr.com/bid”发布,如有修改、补充,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为准。
十六、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购买标书的时间业主另行书面通知。
注:
1、各投标人所报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所报资料不真实,经资审委确认后,业主有权不接受其购买标书;
2、投标单位需自行准备现场加封资格预审资料的信封及材料。
3、第一次已递交资料的报名单位,无须递交以上资料,但可以递交相关的补充资料。并在本次公告指定的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前来登记。
200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