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运营生产废旧物资销售报价公告
1.我公司今有一批废旧物资需要销售处理,请贵公司认真研读本公告和废旧物资处理详细清单。
2.报价人(公司)应具备有效废旧物资回收资质(验原件留复印件)。
3.本次废旧物资处理需全部响应,对回收项目不全响应的单位,我司将视为不符合规定报价,视作弃权处理。
4.本次废旧物资处理采用报价比选销售,以报价总价最高者中选。
5.报价前,我司将安排贵公司人员现场察看待处理废旧物资,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请贵公司在报价文件递交的同时预交1000元保证金,不交保证金的单位,我司不接受报价,比选销售完毕后,未中选单位凭收据退回保证金,中选单位保证金可抵货款,如中选单位不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6.中选单位在接到中选通知后,一周内交款提货,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保证金不予返还。
7.报价均指深圳地铁竹子林车辆段库房交货价(货物移交后所发生的运输及其他费用由买方负担) 。
8.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9.报价在比选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包括国家和地方法律、政策的调整及国家经济金融形式的变化)。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报价将作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10.报价单须由正式授权的报价人代表签字。报价单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须由报价单签署人进行签字。
11.报价单须进行密封报价,对封口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由授权的报价人代表签字,对封口没有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授权的报价人代表没有签字的视作弃权处理。
12.报价单递交日期自10月10日起至10月14 日 止,所有报价资料一个月内均保持有效。
13.付款方式: 现金或支票交付,销售方财务开出货款到帐凭证后可当场提货。
14. 本次报价《废旧物资报价清单》上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销售是以实物计量数为准。
15.有关此次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方式查询: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栋夹层物资部
邮编:518040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0755-88960573
传真:0755-88960558
E-mail:szmcwzb@126.com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0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