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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率先为电梯安全立法,将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2011-08-04 17:58

       中国网8月2日讯 一个月前,北京地铁4号线的奥的斯电梯伤人事故致一名13岁男孩死亡,28人受伤; 7月10日,深圳地铁4号线发生扶梯逆行故障致多人受伤。时隔不久,前日(31日)晚,网友微博公布一张北京地铁10号线双井站电梯梯级翘起的照片,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电梯早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公共服务设施,然后接二连三的各地出现电梯事故总让人们心有余悸,对于“电梯安全”的话题也格外敏感,电梯使用安全再次成为公众关心焦点。

      据媒体报道,昨日,南京市质监局举行发布会,国内首部电梯安全立法——《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向广大市民征集意见。

      据了解,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电梯立法,而在美国,对电梯安全的管理非常严格,绝大多数州都有管理电梯安全的法规。许多劳动安全管理部门获当地立法机关授权,将电梯的监督管理从劳动安全扩大到公众安全。在电梯质量的管理方面,美国有产品质量责任法、消费产品安全法等法规,用以确定制造者的民事责任。

      如今,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入,电梯数量急速增加。调查表明,截至2010年底,全国在用电梯总数达到162.8万台,并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高速增长。我国每年新增的电梯数在30万台以上,占全球每年新增电梯总量的一半以上。

      然而由于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不够完善,电梯管理和使用中出现的事故也逐年增多,特别是公共电梯安全运行问题日趋尖锐,因此应加强这方面的立法,以此形成电梯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南京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处副处长李朝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年代较久的电梯进入故障高发期,投诉也越来越多,其中90%都是由于电梯更新、改造、日常维保以及费用无法落实引起的,因此尽快出台电梯法规显得相当迫切。

      据介绍,条例明确规定要在商场、超市、学校等32个重点场所的电梯安装监控,并与电梯维保单位实现联网。对于如何避免电梯困人后不能立即得到解决的问题,条例中也做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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