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讯 (记者 徐兴东 通讯员 许觉辉刘洪韬)昨天,《深圳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信息发布制度(试行)》正式公布,地铁应急处置等四类轨道交通运营应急信息将通过电视、电台、报刊、手机短信以及地铁车站出入口和站内告示牌、电子显示屏、站内和列车广播等渠道规范、及时、准确、有序地发布。
4类应急信息
须及时对外发布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信息发布制度(试行)》规定四类轨道交通运营应急信息需及时对外公布,包括运营信息、预警信息、应急处置信息和事后通报信息。
运营信息包括高峰客流信息、运营中断信息和其他有必要让公众知悉的运营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状况、采取的防范措施等内容。应急处置信息包括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事件类别和级别、影响范围、救援进展、采取的区域交通管制、交通疏解以及公交应急接驳措施等。事后通报信息包括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事件和级别、应急救援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原因初步情况、善后处置和社会救助情况等。
8分钟运营中断
必须告知公众
记者了解到,当出现高峰客流、运营中断持续时间达8分钟或其他有必要让公众知悉的运营信息的任一情形时,事发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在10分钟内,在本企业轨道交通运营范围内自行组织发布相关信息。若预计难以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营秩序时,事发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滚动发布相关动态信息。当上述情形持续加剧需要进行轨道线网协调疏导的,事发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及时拟定信息发布内容,由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协调中心(简称TCC)值班室审核,并于10分钟内组织电视、电台、通信运营商、各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等相关信息传播单位面向全市对外发布信息。
市交通运输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不影响正常运营秩序,只有在轨道线网需要联动疏导客流时,才会通过组织电视、电台、通信运营商等信息传播单位面向全市对外发布运营信息。
4级预案信息由相应部门发布
预警信号 事件等级 发布部门
蓝色 Ⅳ级 一般轨道交通突发事件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黄色 Ⅲ级 较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授权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或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橙色 Ⅱ级 重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 省级相关应急机构授权相关部门
红色 Ⅰ级 特别重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 国家级相关应急机构授权相关部门
47次
应急演练确保安全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徐兴东)昨日记者从《深圳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信息发布制度(试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已经成立了以张文副市长为组长的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筹建了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中心(简称TCC)。目前,市交通运输委已组织开展了47次演练。
据了解,轨道二期线网自6月28日全线开通以来,为确保轨道交通运营和乘客安全,市交委在“预案+制度+演练+应急指挥平台”四位一体的轨道交通应急管理模式下,组织修编了《深圳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据介绍,截至目前,市交通运输委已组织开展了47次演练,其中桌面推演38次、实战演练9次。上海地铁9·27事故后,市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部委的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并组织地铁集团和港铁(深圳)公司进行培训和演练,其中包括采取电话闭塞行车、人工驾驶模式制度化演练。
微博
将成应急信息发布新媒体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徐兴东)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深圳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信息发布制度(试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除了借助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和地铁车站电子显示屏等手段发布轨道交通运营应急信息外,轨道交通管理部门将用手机短信向市民发布消息,而微博这一新兴媒体也将成为信息发布的又一平台。
据介绍,目前市交委正与市通信管理局和中国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进行沟通,通过手机发布轨道交通应急信息。但短时间内向全市2000多万用户同时发布信息将导致移动通信网络瘫痪。通信运营商将在保证正常通信的条件下,分批次分时段发送信息,公众未必在同一时间收到信息。市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将积极探索利用微博等新兴媒体发布轨道交通应急信息,深圳地铁集团和港铁(深圳)公司已经开通了微博,今后将借助这一新型媒体对外发布应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