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节能协会城轨交通节能专业专委会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轨道交通分会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轨道交通分会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设计咨询专业委员会

广州地铁一号线房建设施维护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08-05-06 16:36

 

      一号线房建设施维护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号线房建设施维护维修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工程名称:一号线房建设施维护维修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联系人: 翁德雄       联系电话:83154319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招标内容、规模:①西朗站、坑口站两个地面站外墙修补、油漆翻新;② 地铁一号线站厅非瓷砖墙面修补、油漆翻新和瓷砖墙面破损瓷砖修补;③全线16站设备公共区通道及站长室、车控室、会议室以及车站主要设备用房墙面修补、油漆翻新;④地铁一号线各站铁门除锈、油漆翻新;⑤全线除西朗、坑口、芳村、公园前4站外其它各站站长室、会议室、车控室、设备区通道矿棉板天花更换;⑥全线16站站台、站厅以及出入口楼梯大理石(或地砖)破损修补。

      五、预计发包价:¥199.17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年  4  5月5日----2008年5月6日

      上午: 9:00 —11:30   下午: 14:00 —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三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广州市建委备案(未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应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第二条规定)或穗建筑[2008]309号文第二条规定,或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的三级项目经理,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3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5月6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5、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5月6日)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16、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7、须提交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8、须提交投标申请函(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正本四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另请自带密封信封。

      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