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一、三、四号线消防系统探头清洗项目重新比选公告
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一、三、四号线消防系统探头清洗项目重新进行公开比选,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比选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中山五路中旅商业城十六楼
二、项目名称:一、三、四号线消防系统探头清洗
三、实施地点:一号线首通段西朗至黄沙站、三号线首通段6个车站及体育西冷站、四号线万胜围至新造站及新造车辆段。
四、项目内容:对一号线首通段西朗至黄沙站、三号线首通段6个车站及体育西冷站、四号线万胜围至新造站及新造车辆段合计约5455个烟、温感探测器进行清洗。
六、承包方式:单价包干
七、比选计划工作量(本工作量清单为项目初步清单,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量清单的范围以内)
一、三、四号线消防系统探头清洗工作量清单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计量单位 比选工程数量
1 一号线西朗至黄沙的烟、温感探测器的拆装、清洗、标定 只 1200
2 三号线客村~广州东站(含体育西冷站)的烟、温感探测器的拆装、清洗、标定 只 1632
3 三号线已脏烟、温感探测器的清洗、标定 只 50
4 四号线万胜围至新造、区间变电所、新造车辆段的烟、温感探测器的拆装、清洗、标定 只 2573
总计 5455
八、响应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承包资质:具有消防、环保或工商部门允许开展烟感探测器清洗业务的批文且具有比选文件所要求的烟感探测器清洗维修仪器设备及相适应的场所,或具有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消防设施专项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且具备年清洗探头量2000个以上的清洗能力。(提交有效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即提交上述两种资质中的其中一种资质证明文件:第一种资质要求提供消防、环保或工商部门的批文及具有比选文件所要求的仪器设备及相适应的场所说明;第二种资质要求提供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及施工一级资质证书,以及具备年清洗量达2000个以上清洗能力的证明。)
(二)响应人自200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3项及以上质量合格的探头清洗项目业绩证明(包括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响应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九、响应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响应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正本1份,副本1份,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请按下列次序将资料装订成册
(一)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响应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按本公告第八点“响应人资格合格条件”提示所需的资料。
十、报名及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地铁二号线车辆段(新港东路畔江花园后面,华南干线入口旁)运营事业总部综合楼(1号楼)六楼612室。
十一、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2008年7月22日~2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十二、发售标书时间业主另行通知。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20-83106030
传真:020-84218737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