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110千伏沙园主变电站建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现对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110千伏沙园主变电站建安 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110千伏沙园主变电站建安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联系人: 熊小姐、张小姐 联系电话: 020-83155491、83155740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联系人:熊小姐、张小姐 联系电话: 020-83155491、83155740
招标代理机构:无招标代理
联系人: 无 联系电话: 无
三、建设地点:沙园主变电站。
四、招标内容、规模:
轨道交通二、八号线110千伏沙园主变电站建安工程及到电源点的110千伏电缆线路工程。主要工作为沙园主变电站建筑工程,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包括气体灭火、火灾报警工程)。220千伏昌岗变电站到沙园主变电站双回110kV电缆线路工程, 包括电气部分,土建部分。
五、预计发包价: 2000万元(人民币)
六、资金来源: 政府筹资
七、报名时间:
2008年 8 月13 日--- 2008年8月 14 日 上午: 9:00 —11:30 下午:2:30—4: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根据资格审查条件进行评审。
八、报名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对未在广州市工商局注册的施工企业,招标人只接受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或旗下子属公司的一家报名。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颁发的准许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或以上资质(许可证);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三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广州市建委备案(未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应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第二条规定或穗建筑[2008]309号文第二条规定,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人自 2003 年1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和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其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7、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8月14日前 三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2、投标人及其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3、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4、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 8 月 14 日前 三 年内投标人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15、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十、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评审。若投标报名单位少于5家,则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投标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投标申请函(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则须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且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颁发的准许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或以上许可证;
十二、接受报名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业主将另行通知购买标书的时间。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四、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地铁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二OO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