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要闻

青岛地铁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下月施行

2013-07-25 17:52

  本报青岛讯 《青岛市地铁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将从8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提出,地铁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坚持统筹安排、计划管理、专款专用、讲求效益、程序规范的原则,地铁资金流转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必须严格按照制度、程序审批。重大资金支出或者重大设备购置实行集体决策制度。

   地铁资金是指按照规定合法取得的专项用于地铁项目建设和地铁项目贷款还本付息的资金。市发改委、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对地铁资金的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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