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要闻

深圳地铁拟限制“流浪汉”将地铁作为“家”暂住

2004-08-07 23:46

 

       将地铁作为“家”暂住,或在地铁里兜售假货,这些在地铁里“撒野”的行为可能会受到法规罚处。昨日,记者随市人大代表视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了解到,目前,规定乘客行为、摊贩行为的地铁客运有关规定已提交市法制局审查,短期内若不能以立法形式确定,则将以政府规章形式发布。

      今年年底,深圳地铁1号、4号线将投入运行,明确客运法规较为迫切,在规范地铁公司经营行为的同时,对乘客行为也得进行规定,以保证安全。深圳地铁公司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地铁客运法规已由市交通局提交市法制局审查,审查通过后将向社会发布,并在地铁开通后,张贴于地铁站内。

      据了解,为了保证地铁经营的正常开展,香港、上海、新加坡等地区和国家都制定了地铁管理法规,深圳将吸取各地在地铁管理中的经验,对乘客乘车行为、地铁商贩经营行为以及社会人员以各种方式侵占地铁站空间等影响地铁运营的行为进行规定。

      在地铁经营过程中,各国和地区都遇到地铁被流浪乞讨人员当成“家”的情况,卖艺者堵占通道等问题。北京地铁站里就聚集了大量乞讨者和卖艺者,有关部门称,为了加强北京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安全运营,维护乘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北京地铁公司和有关部门曾推动《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立法工作,禁止在车站出入口、车站和列车内乞讨、卖艺、吸烟、躺卧、擅自销售物品等内容,但曾引发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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