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要闻

北京:被砸城铁连夜检修,两列停运列车仍无法运营

2005-01-18 17:15

 

     

      工作人员卸下车门等待厂家专业人员维护

      ■城铁列车被砸追踪

      据北京青年报消息:1月13日傍晚约7点左右,行驶在西二旗至龙泽区段的地铁13号线列车相继遭到不法分子抛石袭击,本报对这次城铁被砸事件进行了报道。昨天一早,记者在被砸车厢检修现场看到,六组列车的六块客室玻璃和门玻璃出现破损情况,其中410号和405号列车分别有两块被打出了直径为20厘米的洞,这两列车被迫清人回库退出正常运营,其他四组列车的玻璃有的被砸炸裂,有的外层玻璃脱落。16组车辆钢板外壳均不同程度受到抛物损害,其中413号车车门外壳所遭损害最为严重。

  据了解,自地铁13号线开通以来,时常遭到一些人投掷石块的袭击,他们中有的是孩子,也有些无聊的成年人,但像这次这样袭击规模集中,所致损害之大还是第一次。记者采访过程中,许多乘客表示对这种明目张胆地破坏公共交通设施设备,威胁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十分气愤,强烈要求严惩肇事的不法分子。

  另据了解,地铁运营公司已连夜对玻璃破损的列车进行了检查,但由于更换这些玻璃必须由厂家专业人员作业,导致昨天被迫停运的两列受损严重的列车今天仍无法上线运营,只能待修复后才能投入使用。

  ■相关法规

  记者咨询法律专家后得知,因为目前北京没有试用于此类破坏行为的专门法律条文,只能套用现行有关法规——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侵害公私财物,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可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也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又规定,故意损污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坏公共场所的雕塑、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其他公用设施,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违反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埋压、圈占或者故意损坏消防栓、水泵、水塔、蓄水池等消防设备等行为的,都要受到行政拘留或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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