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节能协会城轨交通节能专业专委会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轨道交通分会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轨道交通分会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设计咨询专业委员会

行业资讯

广州:带危险品乘地铁,罚2000元

发布日期:2005-06-10 18:09

 

      据南方日报消息:哪些人乘坐地铁需要有人陪同?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建委获悉,《广州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已拟定,有关部门在网上征求市民意见。昨日起至本月15日,市民可登陆www.gzlo.gov.cn 发表意见。

      与1999年10月27日颁布的《广州市地下铁道管理条例》对比,本次拟定的草案增加了对“需由有监护能力的成年人陪同”乘坐轨道交通的几种情况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行动不能自理的人、酗酒者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应当由有监护能力的成年人陪同。”

      “地下铁道”更名为“轨道交通”
  与1999年颁布《广州市地下铁道管理条例》有所不同,本次网上公布的草案把“地下铁道”更名为“轨道交通”。在草案中划定的“城市轨道交通”包括“本市地铁、轻轨等城市快速轨道公共客运系统”。有关人士表示,这是适应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适时之举。据悉,未来广州将有15条线路,包括地铁、轻轨和市郊列车、城际轨道交通等多种城市快速轨道交通方式,不但有地下线路,也有地上及高架线路。

      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不得单独乘地铁

      去年底广州市人大代表到市地铁公司视察时,该公司负责人就表示,城市轨道虽然按规定已经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但身高1.1米以下的小孩、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和行动不便的人单独乘坐地铁,仍有一定的安全问题。

      昨日网上公布的草案第2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行动不能自理的人、酗酒者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应当由有监护能力的成年人陪同。”1999年颁布的条例并无此规定。

      无票、逃票者罚款50元

      根据原条例,“无票或持无效车票乘车的,由地铁经营管理单位按全程票价补收票款”,并“处以全程票价10倍罚款”。

      新公布的草案对“逃票”的“老赖”更关注,并更进一步地明确了罚款的额度:无票、持无效车票或蓄意逃票的,将按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处以50元罚款。值得注意的是,将来多条轨道交通线路成网后,在操作中较难认定“全程票价”的数额,新条例草案将其调整为“最高票价”。

      经营单位有权检查乘客物品

      新草案大大加强了对危险品的管制,携带易燃、易爆、有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上地铁,除了没收危险品外,罚款还从原来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到2000元。

      近年来国际上恐怖活动不断,新条例草案的修改对此也有所体现。该草案首次明确规定“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有权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明确乘客应接受、配合工作人员对其随身携带行李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