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铁公司提醒:擅入地铁隧道危险!
2005-08-31 16:37
据东方网消息: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大发展,有越来越多的乘客选择乘坐地铁,大家所青睐的正是轨道交通的便捷与安全,但是有不少乘客非理智或者说是不文明的行为,给原本顺畅的轨道交通人为地制造了不少的“障碍”,也给乘客自身的生命安全开了个不小的“玩笑”。
8月22日下午,正值工作日晚高峰时段,1号线人民广场站有一名乘客在候车时不慎把眼镜掉落到站台下的隧道里,于是他立即跳下站台捡拾眼镜,幸亏车站站务员第一时间发现了这一情况,并及时按下了站台列车紧急停车按钮,才使一幕可能发生的“悲剧”化险为夷。同一天中午,在1号线上海火车站站也发生了同样一幕,一名乘客因捡拾物品跳下站台,幸得站务员发现后及时按下站台紧急按钮,才又避免“悲剧”的上演。无独有偶,第二天上午,在3号线中潭路站,一名乘客因乘错方向而擅自从一侧站台跳下,穿越轨道,到另一侧站台乘车,又是车站工作人员反应迅速,立即按下站台紧急按钮,才保证了人、车安全。
据统计,今年1至7月,轨道交通1、2、3号线共有108起擅自进入隧道的事件发生,累计涉及127人次,平均每两天就有1个多人次擅闯“禁区”,其中就有不少乘客是为了捡拾掉落物品或穿越轨道换侧乘车。这样做的危害不言自明:既是对自己生命的极端不负责任,同时又干扰了正常的运营秩序,造成列车迫停,严重时甚至会使运营长时间的中断,给其他乘客带来不便。
为此,地铁运营公司提醒广大乘客:当有携带的物品不小心掉落到隧道里时,乘客不用惊慌,更不要擅自跳下站台,而应及时告知车站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利用专用工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帮助捡拾;乘错方向的乘客切不可穿越轨道,可在工作人员的指点下,通过站厅层通道换到另一侧站台。另外,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和国家建设部今年8月1日颁布实施的《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禁止擅自进入轨道、隧道等区域,违者最高可被处以500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