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足”乘客告地铁被驳
2005-11-05 16:52
据北京晨报消息:安徽来京的吴华林失足掉下地铁站台,被列车轧断双腿。吴华林认为地铁公司疏于管理,将其推上法庭索赔150万元。昨天,该案在西城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该事故是原告吴华林本身过错所致,一审驳回其诉讼请求。吴华林表示要上诉。
去年9月29日,吴华林在地铁南礼士路站赶车时掉下地铁站台,被疾驰而过的列车轧断双腿。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出具事故调查结论认定,该事故是由于吴华林进站赶车速度过快,不慎掉下站台的意外事故。而吴华林认为,地铁公司没有安装防护装备,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因此索赔150万元。
法官宣判称,该事故是由于吴华林赶车速度快,不慎失足掉下站台而被轧伤。而且地铁公司在事发地铁站内已经设置相关警示标志,吴华林所受伤害是由于其自身的行为所致,地铁公司没有过错。法院判决驳回吴华林的诉讼请求。听到宣判结果,吴华林低头痛哭起来。吴华林的母亲哭倒在法庭内。法院考虑到吴华林目前的经济状况,将17000余元的诉讼费减到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