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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老人站台摔死地铁卷进官司

2006-05-10 16:35

 

      据现代快报消息:一老人在南京地铁迈皋桥站候车时,突然摔下站台身亡。他的家人认为地铁方面负有一定责任,因此将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和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告上了法院。昨天,这起“南京地铁索赔第一案”的原被告双方,来到南京玄武区法院交换了证据。

  去年11月8日早晨8:30左右,南京地铁迈皋桥站刚刚结束了人们上班的早高峰,站内候车的人群显得稀少了很多。这时一群老人进入了车站,南京一家干休所的老同志准备秋游,他们打算乘地铁到河西奥体中心和绿博园参观。12年前退休的陈直(化名)也是这些老人中的一员,他和老伴站在人群的前方,黄色安全线外等候。

  8:40左右,陈直突然有了异常的动作。一位同去秋游的目击者就站在他的附近,昨天这位目击者在法庭上说:“陈直突然身体前后摇晃,两手举向空中好像要抓住什么,然后就栽下了站台。”

  被抬上来时,他的头部已是鲜血淋漓。15分钟后,120救护车赶到,但老人还是不治身亡。对于老人出事前的异常,地铁方说,陈直老人有心脏病,却坚持要参加秋游,组织活动的干休所没有尽到责任。另外事发现场没有人碰他,他是前后摇晃后倒下的。对此他的老伴说:“2001年12月他得过心脏病,后来一直没有发作过!”

  老人的家人觉得地铁方面负有责任,他们几次交涉无果后提出了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10万多元索赔。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责任之争

  原告方:陈直家人

  “没有护栏”是陈直家人索赔的理由之一。原告代理人说:“在南京地铁中华门站站台上,地铁公司安装了护栏,大大增加了安全性。如果地铁公司在迈皋桥站台上也安装护栏,那么这起悲剧就不会出现。从这点来说,被告方的过错是很明显的。”

  此外,原告还认为迈皋桥站200多米的站台,地铁方面只有2个保安在现场维持秩序,人员明显不够。在事发后,被告也没有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延误了救治时间。

  被告方:南京地铁

  对于护栏,被告方解释说,南京地铁作为国家重点工程,是通过了质量安全验收的。中华门站安装护栏,只是作为试点,尚未推广,况且“国内没有哪一个城市的地铁是安装护栏的”。

  “我们特别要强调的是,护栏的主要作用不是为了保护安全。”话锋一转,被告方语出惊人。“在护栏的外侧,是防护板。第一,中华门地铁站是露天的,当刮风下雨时,防护板可以挡风遮雨,防风防滑。第二,防护板上可以安装广告,作为地铁公司的商业开发用途。”

  对于原告提出的“地铁保安不够、事发后未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说法,被告提供证据说,2个保安足够面对不在高峰期的人群,而且事发现场秩序井然,没有拥挤,事发后工作人员立刻按下了紧急按钮,并拨打120,没有失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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