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六十九岁老翁地铁车厢内纵火上诉被驳回
2006-10-05 19:13
两年前在金钟地铁站车厢内纵火,被判终身监禁的一名六十九岁老翁,因不满判决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上诉,但遭驳回。法官十月三日透过书面判词表示,被告对公众构成极大威胁,因此不接纳被告的上诉申请。
法官在判词中指出,在人多的公共交通工具纵火,可能会造成重大伤亡,案情十分严重;加上控罪证据充足,陪审团有足够理由认定被告是有预谋地纵火。法官又指,被告因不满政府而犯罪报复,相信与他的精神及心理病有关,若被告再重施故技,后果会极具伤害性。
案情指,被告于二OO四年一月在金钟地铁站车厢内纵火,今年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处终身监禁,他因不满判刑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上月二十日遭驳回,法官今早发表书面判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