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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虚报有人要炸地铁站,男子监6个月变2年

2007-01-30 16:49

 

      据联合早报消息:拨电向警方虚报听到有人讨论要在金文泰地铁站引爆炸弹,而被判坐牢6个月的男子,在控方提出上诉后刑期被加重,增加至24个月。

  被告阿力夫莫哈末,48岁,面对触犯联合国(反恐措施)条例及联合国法令的罪名。

  主控官陈立静副检察司昨天在陈词时说,初庭法官对被告判刑时在考虑各因素轻重问题时并不得当。

  初庭法官在判刑时,对于被告给警方提供的情报“不太清楚”、案发时精神“混乱”和已有悔意,都予以考虑。

  对此,主控官指出,被告拨电给警方时有说明他是在怎样的情况下,从哪里听来,以及炸弹会被埋置的地点,因此他提供的情报不能说是不清楚的。

  尽管被告声称案发时喝醉酒,但这显然没有影响到他的意识。

  至于初庭认为警察在向被告问话时,应该可以看出他精神混乱,主控官指出,这一点并没有反映在案情中。

  此外,主控官也不同意初庭法官指被告在案发当天向警方承认罪行,显示他已有悔意。

  主控官指出,被告有行为不检和恶作剧的案底,可是初庭法官在判刑时也没有恰当地考虑这一点。

      去年9月25日下午3时20分,被告用手机拨电报警,声称在金文泰2道熟食中心听到五个人说,他们将在金文泰地铁站放置炸弹。被告也透露是在芽笼18巷拨打电话。

  警方马上派出警员到金文泰地铁站搜查,可是没有发现可疑之处。

  警员在芽笼18巷找到被告。在警方追问下,被告哭了起来,承认提供假消息。他因为家庭问题感到烦躁,而借酒浇愁,并拨电给警方虚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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