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月票卡被充值点“破相”,用户索赔1元
2008-03-01 17:16
据北京晨报消息:李先生因地铁月票卡的“旧版封面”被充值点工作人员撕毁,将北京市政公交一卡通有限公司告到法院。记者昨天获悉,石景山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李先生诉称,2008年1月30日,他发现地铁月票卡无法刷卡,就到一充值点咨询该卡磁性是否消磁。该处工作人员接过卡进行检查后,将卡上写有“地铁月票”的一面(上有李先生一寸照片)撕下,然后告诉李先生,该卡芯片损坏,同时打出一张“退卡申请凭证”,让李先生持此证明办理相关业务。
李先生认为,其对该卡享有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该名工作人员在未经李先生同意的情况下将李先生所有的卡损坏,侵犯自己的利益,特别是地铁月票卡已退出流通,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李先生要求被告北京市政公交一卡通有限公司将其撕毁的李先生地铁月票卡恢复原状或重作,并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