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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新规元旦实施,前三个月乘客违规只劝不罚

2008-12-30 17:26

 

      据东方卫报消息:据了解,《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在审议报告中说道:《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在规范运营管理、确保乘客权益等方面规定了一系列具体制度,有些在全国尚属首创。

  如“条例”第三十七条就明文规定禁止携带自行车(不含已经折叠的折叠自行车)进站乘车、擅自进入轨道、携带气球和猫、狗等宠物进站乘车等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第三十八条则禁止乘客在轨道交通设施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乞讨、卖艺、躺卧等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和设施的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违反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的,将视具体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的,除了责令其改正外,还将给予警告或处以20-100元的罚款。

  同时“条例”也对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提出了很多要求,如第二十五条规定,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服务规范作出服务承诺;第二十四条规定,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第四十一条规定因节假日、大型群众活动等因素造成客流量上升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增加运力,疏解乘客。

  地铁值班站长将参与执法

  根据《条例》规定,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轨道交通设施保护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去年市编办已批复同意成立南京市地铁交通设施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地保办”),南京地铁已于11月正式组建了地保办,地保办是今后开展委托执法的机构,市建委正在与地保办办理委托执法手续。地保办的主要职能是: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开展授权执法、委托执法工作,并配合市建设行政、法制主管部门做好执法监督。

  地保办现有人员20人,由于地铁线路长、车站多且面积大,以现有执法队员的数量按三班两运转排班,每班仅有4人,难以及时有效地履行职责。下一步,将积极争取市法制办的支持,安排地铁一号线16个车站的值班站长、客运值班员等共约80人,通过执法人员的培训取证,作为授权执法的兼职执法人员。

  “禁食”不禁但不提倡

  地铁指挥部副指挥长、地铁运营分公司总经理宋国强介绍,由于很多乘客对“条例”相关规定还不熟悉,近期南京地铁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同时从明年元旦起的前3个月,地保办根据“条例”执法将采取说服教育和劝导的方式,体现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另外,乘客和媒体关心的“地铁里禁止吃喝”一说,并不在“条例”禁止范围之列。作为轨道交通经营单位,不希望乘客在列车里、站台上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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