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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酒后地铁闹事,打伤民警获刑

2011-08-23 18:12

      本报讯(记者 王巍)酒后在地铁闹事,并将前来维持秩序的警察打伤,23岁的向某因妨害公务罪近日在昌平法院接受审理,法院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7个月。

      23岁的向某在法庭上承认了公诉机关的全部指控。他说自己忘记了当天的所作所为,因为自己“喝多了酒”。

      2011年5月21日下午,23岁的向某在饮酒后,与工友马某和骆某来到地铁13号线上地站内。马某、骆某因进站刷卡问题与女票务员郑某发生争执,两人推搡郑某,后被民警王某带至车站警务室解决问题。

      向某试图离开警务室时因被王某阻拦,向某对王某进行殴打,造成王某胸部及四肢软组织损伤,执法通和身份证核验终端机损坏。经鉴定,王某的损伤构成轻微伤,被损坏设备总价值3075元整。

      向某说,自己和两个工友当天都喝多了酒,准备搭乘地铁到北京站去接朋友,当他刷卡进站后,回头发现两名工友被地铁的票务员拦住了,双方因为刷卡问题争了起来。

      “我不想把事情闹大。”向某说,他本想上前劝阻,工友却和票务员推搡起来,警察事发10分钟后赶到了现场。

      在此过程中,向某接到了在北京站朋友的电话,于是心里着急起来,想赶紧离开警务室,但民警不放他走,于是他抄起验证身份证的机器打向王某。原本没有参与刷卡纠纷的向某,在冲动下演变成了妨害公务的刑事犯罪。

      案发后,55岁的民警王某表示对向某不予民事方面的追究,但向某因为打警察而被诉至法院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昌平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向某有期徒刑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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