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要闻

西安:公交站、地铁站标注能再准确详细些吗

2011-08-30 17:44

      对本报近期的报道,读者给了我们很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转载亦有道 应注重保护当事人隐私

  8月23日,在西安工作的周先生来电反映,本报8月23日A14版转载的一篇报道《男子超速被拍袭胸照》有不合理之处。“近日各大报纸都转载了网上的《男子超速被监控拍下袭胸照》,不同的是别的报纸上将车牌号做了掩盖处理或者将人像做了模糊处理,《华商报》却没有。媒体应该有最起码的人文关怀和对人格的尊重,换做自己是当事人会怎样,新闻媒体有新闻报道权,同样当事人更有隐私权。”

  “美丽姐”引关注 抓贼要注意个人安全

  8月23日,看到本报刊登的“寻找美丽姐”的新闻,刘女士来电讲到自己的抓贼经历时很激动,建议大家以后见义勇为要讲究技巧方法,减少损失。

  她说,“抓小偷是每个正直的公民都应该做的,如果是我也会站出来见义勇为。之前在公交车上也遇见一起类似的事情,抓贼以后情绪激动,没注意到别的,下车后发现手背被刀片划了十几刀;以后要有此类情况也会站出来,不同的是要讲究方式和方法,量力而行,把损失降到最低,社会还是需要有正义感的人。”

  公交站、地铁站标注应更准确详细

  对本报8月24日A7版的报道《中轴线上114条公交调整站点 换乘地铁二号线最多走150米》,家住南稍门的马女士来电说,她一直被公交钟楼站所困扰,希望西安即将通行的地铁能标注得更加详细、体贴。“看到这篇报道,希望地铁站和名称更准确的时候,也希望公交车站能准确些,比如钟楼站就有好多停车处,有时候想去开元商场逛,结果却被拉到人民剧院了,反倒多走了路。建议公交站和地铁站都标明钟楼南、钟楼北,南门里、南门外,有时候有急事或者腿脚不好的人被拉过或者还有一段路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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