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摆脱房产中介的纠缠,逃上地铁,但对方仍然穷追不舍,慌乱之中郑某大喊“有炸弹”、“有炸弹”,引发了车内乘客的恐慌,并致使列车清客后进入车库检查,严重扰乱了地铁的正常运营。因为自己的“急中生智”,郑某站上了被告席。昨天,闸北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郑剑秋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11年7月6日中午,郑某逃进了静安寺地铁站。追他的人姓刘,是一名房产中介。据郑某在法庭上供述,之前他曾经有房屋委托刘某出售,但后来他又转念头不想卖了,并设法将房产证拿了回来。而此时,刘某则是对郑某穷追不舍,因为“拿不回房产证他就要被公司开除”。
郑某称:“对方反复说我不把房产证交出来就不放过我,我相信他会这么做的。所以我害怕了。”很快地铁驶到了南京西路站,“灵机一动”的郑某突然“逃跑”,一边跑一边高喊:“快跑,后面有人追杀我,有炸弹!”听到这样的呼喊,地铁里的乘客顿时乱作一团,而郑某也趁乱逃出了地铁,出站后打车去了火车站,然后随便坐上了一辆去泰兴的长途汽车。
郑某很快落入法网。原来到了泰兴之后,他就去了一家浴场,被警方抓获。在法庭上,郑某悔恨地说:“我知道错了,我当时紧张,出于害怕编造了信息。以后不能乱说话,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我深表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