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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残疾电动车乘地铁再引热议,建议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

发布日期:2011-11-23 18:10

      上周一,本报刊出“残疾人能不能坐电动车乘地铁”的报道后,再次引发网友和市民乘客的热议,许多网友对残疾人能不能坐电动车乘地铁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市民曹国和老先生也致电本报,呼吁地铁部门不能“一刀切”,要区别残疾人轮椅车和电动车的区别,以维护残疾人正常出行的权利。
  
   电动轮椅乘地铁未被限     

   据了解,曹先生家住大连西路,由于腿脚不便,平时一直依赖于电动轮椅车出行,平时经常会在曲阳路乘坐8号线,或者在邮电新村站10号线出行。每次出行都会得到车站工作人员的协助,还算比较顺利,从未被地铁拒之门外。现在听专家说,地铁不能载有动力的交通工具,担心今后出行会受阻。  

   “事实上,现在市场上有动力轮椅车和残疾车的品种很多,应该区别对待,不能混淆。”曹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一类是电动轮椅,其本质还是属于轮椅,虽然有动力,但最高时速仅6公里/小时,相当于正常人散步的速度;第二类是所谓的代步车,有三轮也有四轮,类似网友贴出的照片一样,是近日上市的新品种,属于电瓶车,车身长约1.3米;还有一种是用油的残疾车,动力和车速都比较快。
  
   一概禁止是文明的倒退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如果一概将残疾人有动力的交通工具拒于地铁之外,那无疑会对残疾人的出行带来诸多不便。”曹先生说,虽然地铁车站能够提供普通的轮椅,但只能解决乘客的暂时需求,对于依靠轮椅为代步工具的残疾人来说并不适用,因为车站内提供的轮椅不能推出车站,出了地铁站,残疾人仍要依靠轮椅出行。

   记者注意到,不少网友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网友“克虏伯”贴出了几张轮椅车照片,并表示这种代步迷你型的轮椅车,非高峰时候应该被允许。而“星星点灯”称,电动轮椅是残疾人的必须用具,如果一禁了之,对残疾人而言是灾难性的,是文明的倒退。“当然,对于电动轮椅的体积,速度,及乘坐地铁时间做一些规定,这不失为两全其美的办法。”而“直布罗陀”也表示,要尊重残疾人弱势群体的出行权利,不能简单的“一刀切”,只要不是马路上拉客的“黑三轮”,一些体型小、动力小的电动轮椅,在非高峰时候应该允许进入车厢。  
  
   方便残疾人是国际惯例

   不过,也有关专家认为,地铁属于公共交通设施,所有公民(包括残疾人)都有乘用的权利,对残疾人尤其要给予照顾和方便,这是世界上所有文明国家的通行惯例。对待残疾人的关注和照顾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主要标杆之一,“一刀切”的做法显然有悖于国际惯例。

   当然,为了顾及乘客的安全等因素,地铁可以限制某些在体积或速度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车进入,残疾人也应自觉遵守,但对不影响其他乘客安全的残疾人机动车,则没有理由给予限制或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