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昆明公安消防支队派出四个督察组,分别对昆明地铁工程1、2、3号线的严家山车辆段、汽车北站站、龙头村站、羊肠村站等20余个地铁站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消防安全检查。
据悉,督察组重点对施工单位在防火制度、消防设施和器材、临时设施防火管理、动火管理等方面进行现场抽查。检查发现,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大部分施工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都落实到位,但也有部分施工单位和地铁站存在消防器材配置不足、消防培训教育覆盖面不全、演练频次和规模有待提高、现场用电管理在动态施工过程中时有不规范情况发生,消防安全规定或操作规定落实不够彻底等问题。
根据督察情况,督察组现场反馈了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要求:
1 自检自查。轨道公司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同时,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消防安全网络;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安全总负责人,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前后的消防安全巡视检查,每天在班前和班后对负责区域内的灭火器材放置情况、火源电源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并填写记录表,确保消防安全设施随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2 健全机制。轨道公司及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和灭火实战演练,实现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提高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确保逃生疏散通道畅通等。
3 履好本职。轨道公司及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电、动火审批制度,特别是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监护人必须到场,并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防止焊花四处喷溅引发火灾。
4 宣教并重。轨道公司及施工单位要定期对施工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真正达到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能扑救初期火灾。
目前,昆明地铁工程消防安全大检查正有条不斋地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