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公车局(TTC)2011年年终故事是乘客公然造爱,2012年则以乘客群殴打头阵。
1月1日凌晨2时左右,一列地铁由央街(Yonge)车站开出,驶抵布尔(Bloor)街站时,有乘客在车厢内开始互殴,当列车来到雪邦(Sherbourne)街车站,两帮人下车后继续在候车月臺缠斗,乘客科祖克(Justin Kozuch)用手机拍下整个过程。
有旁观者对于公车员工对事件未加干预,大表震惊,但公车局发言人罗斯(Brad Ross)回应说,打击在地铁的违法活动,是警方责任。袭击或打斗属于违法。公车局不会预期地铁保安员或车长出面干预,这是警方职责,他们是受训去处理这类场面。
警方表示,接报指有5到10人在雪邦街地铁站东行线月臺互殴,但警员赶抵现场时,所有人已经逃去无踪。
27岁的泰雅达(Chloe Tejada)表示,跟男友在央街车站登上一列东行地铁时,目睹其中一个车厢内约有10人在互殴。她听到一名少女说有人曾向她动粗,一定要将他揪出,好好教训对方及其多名友人一顿。她说,包括她男友在内的多名在场者尝试介入阻止,反被他们打至东歪西倒。她非常惊慌,因为她也可能被误伤,事实上,她觉得那些人像任何人都不放过,即使跟事件无关的局外人,也被他们当成敌人。
警抵现场所有人逃去无踪
当地铁来到雪邦街车站,停留了10至15分钟,互殴者则走出车厢,继续在候车月臺上殴斗。泰雅达表示,不曾目睹有警员出现,两帮人最终离开月臺。对于公车局完全没有派人阻止事件,大感震惊,假如当中有人持枪,相信早已有人严重受伤。
罗斯表示,在这类情况下,公车局的责任是将车暂时停驶,并致电警方和公车执法员。假如有报告指地铁内发现枪械,警方肯定快速赶抵现场。
他表示,事发时,有10名公车执法人员当值,但他们都是在包括坚尼地(Kennedy)、基普灵(Kipling),芬治(Finch),登士维尔(Downsview)和联合(Union)等较繁忙的车站执勤。他们即使接报,亦要一点时间才能赶到。他强调,公车执法人员有责任到现场,但人手实在不足。公车执法人员主要是向未有购票或欺骗车资人士发出告票,假如目睹有犯罪活动,亦有权拘捕涉案者。
去年12月中,一对喝得酩酊大醉的男女在行驶大学(University)站地铁线其中一个车厢内公然造爱,两人在士巴丹拿(Spadina)街车站被赶下车,竟然继续在月臺翻云覆雨,令人侧目,最终被警方拘捕并落案控以在公众场所醉酒和行为猥亵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