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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李公明:区区地铁站名,广大市民做不了主?

发布日期:2012-01-06 17:52

      本埠媒体近日报道称,包括赤岗塔、歌剧院在内的数个地铁站将统一改名,并因程序问题、费用问题引发广大市民的普遍质疑。可以说,此事件引发的争议是2012年广州公民现象的头一炮。

      不过,现在的问题是,改名的权力不在市民手上,大家再怎么嚷嚷,也无济于事,总不能因为不喜欢新站名就拒绝在那一站下车吧?有朋友气愤不过地说要请“举牌哥”重出江湖抵制地铁的浪费行为,甚至还以激将法说“偌大一个广州,除了一个未成年的‘举牌哥’,能跟地铁公司对话叫板的,就没别人么?”此言即出,令我这样的地道广州人听了很不好受,但即便有第二个“举牌哥”站出来,就有用吗?无论是从尊重民意、便民原则,还是从财政的公开透明等角度来说事,广州人可以有一万个理由反对那些不合时宜的更名行为,但有关部门无需给出什么说法,就可以把改名通过所谓“行政审批”在程序上合法化。其实,只要道理讲得清,地铁站改个名字也无妨,就怕讲不清道理或是根本不敢讲清楚。

      可惜的是,在这个问题上,民政局与地铁公司常常把责任互相推诿,这让我等市井小民实在很困惑:改名行为到底谁在负责很难搞清楚,难道还需要请公安局来破案吗?当然,地铁公司说了:“命名方案参考了××部门的意见。”哦,怪不得突然冒出个谁也不知道的什么站名,原来背后有个“相关部门”。“相关部门的意见”当然是要参考的,问题是广州一千多万市民的意见是否也应该参考参考呢?即便广大市民一时还不能接受的站名真的是什么部门提出的意见,那也完全没有问题,大家都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嘛,问题是地铁公司为何只是参考“相关部门”的意见呢?这个问题很值得广州市民好好追问了。

      其实,像地铁站的命名到底应该谁做主,这个问题本身就有点奇怪:连国家大事都必须是由人民当家作主,区区几个地名难道还不是由广州市民来做主吗?不过,眼下的事实却还真有点怪,一千多万广州市民还真就对区区几个地铁站名做不了主。

      这着实很让人沮丧,多少年来上至公权力下至民生小事,有多少事情是真正由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的呢?或许有人会说,既然那么多的事情都是被代表,这几个地名又何必那么较真呢?此言差矣,市民要成为真正的公民,就是要一点一滴、一步一寸地争取当家做主的权利,就是要从每一个站名、每一笔收费、每一项政策、每一次提价开始逐个较真。

      地铁站更名事小,却纠缠着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甚至是政治利益的博弈,应该把公共监督、公众知情权和民主决策权放在首位。只有这样的话,权力管理部门才能向公众证实自己的廉政清白、免去各种“涉嫌”的追问。但越是在这样的情境中,往往就越浑浊不清。看起来,权力与民意看问题的角度就是不一样,因为利益不一样。

      地铁站改名事小,新年刚开始就失一次民心就算事大了,希望有关部门三思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