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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回应“地铁4100万安保费”

发布日期:2012-01-12 18:27

  南都讯 记者张艳芬广州地铁4100万的保安经费全部由市财政负担,此话题近日在广州市人大会议上引起热议。昨日广州市财政局回应,目前市财政局正着手研究拟订改由地铁公司自行承担保安经费并确保地铁安保水平不受影响的工作方案。

  广州市财政局副局长段彩英说,关于调整地铁保安费用承担主体的方案,市财政局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已着手调研,目前已经拟出意见,等地铁公司完成去年度数据测算,方案将进一步明朗化。段彩英说,由于每年地铁建站数目不同,需要的保安经费也不同,如果地铁营运情况良好,将保安经费成本全面推向由企业承担也不是不可能的。而且,长远来看,地铁保安经费也是向“企业自负”的大方向发展。

  段彩英同时指出,如果年度测算的相关数据显示地铁营运情况有待改善,由市财政与地铁公司按一定比例来承担保安经费成本也是可能的,她表示这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来定,按比例承担是过渡阶段可能实施的措施。

  鉴于市公安局地铁分局警力有限,2005年广州市组建了地铁保安队伍,由市公安局统一招聘、培训和管理。当时考虑到地铁三、四号线开通在即,地铁运营收支平衡面临很大压力,因此相关费用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并列入市公安局的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