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公布6类不文明案例,最高将追究刑责
2012-03-20 18:03
小朋友在站台撒尿
车厢内吃东西
睡在坐椅子上
小孩站在座椅上
损坏电扶梯设备
擅动紧急设备
大明宫西站一家三口逃票
站内乱贴广告
地铁二号线开通以来,为西安广大市民带来了快捷、方便的出行选择,也给古城注入了新的气息。但开通至今地铁二号线车站、车厢内存在一些不文明的现象,这些行为造成了地铁安全运行的隐患,同时也影响了西安城市形象。
一、损坏地铁设备。为了给广大乘客提供优质良好的服务,西安地铁设置了各种面对乘客的设施设备,例如,电扶梯、直梯、验票闸机、屏蔽门等设备。由于部分乘客不遵守乘车守则,在乘车过程中造成地铁设备的损害。
典型例如:2月5日13时15分北客站一名乘客出站时,手提包挂在闸机门处,造成闸机损坏。
该乘客违反《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禁止损坏车站设施设备”的规定。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地铁运营单位的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可以责令其离开或拒绝为其提供客运服务,如果其行为造成地铁损失的,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对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公安机关将进行处罚或追究发现责任。
二、擅动紧急装置。为确保地铁运营安全,地铁站内和列车上装配了各种应急装置,例如:站台上设置有紧停按钮、电扶梯紧停按钮,列车设置有列车报警按钮、车门紧急解锁手柄、司机室与车厢通道门的紧急拉手、列车头部紧急疏散门等,这些设备只有在非正常情况下由车站、司机或工作人员操作或指导下方能操作。
在正常情况下,由于部分乘客擅自动用紧急设备,会给地铁运营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尤其是在列车运行当中,擅动部分设备很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
典型例如:
1、2月27日18时34分地铁大明宫西站一名男性乘客擅自按压站台设施的紧停按钮,造成后续11403次列 车在龙首原站晚发1分20秒。该乘客在按压紧停按钮的同时,11403次列车恰巧在龙首原站停车,如该次列车以CBTC模式下运行在途中,前方车站按动紧停按钮后,列车将会紧急停车,很有可能会造成列车上的人员摔倒、踩踏、碰伤等事故的发生。
2、3月10日13时21分纬一街下行一名乘客按压站台“紧停按钮”。
该乘客违反《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应急装置或安全装置”的规定。由于乘客违反《条例》规定有意使用明确禁止的紧急装置,造成人员、设备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乘客逃票进站。地铁车站厅护栏较低,车站每天能发现三五个逃票的人,有的人干脆从护栏外直接翻进来。其他地铁车站比较常见的是,两个人使用一张票卡,在闸机打开的一瞬间,两人一前一后迅速进入。
典型案例:
1、1月24日大明宫西站三人逃票。2、3月11日小寨站一名乘客翻越进站闸机。
此行为违反《条例》第四十二条“乘客应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按照乘客守则文明乘车。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在安全区域内候车”的规定。按照《条例》第六十四条“对无票、持无效车票或者持虚假乘车证件乘车的,可以按照全程票价补收票款,并可以处全程票价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地铁运营单位可以补收其票款并进行相应的罚款。
四、不文明乘车。一是儿童随地大小便。二是车厢内吃东西、丢废弃物。三是一人占用多个扶手、座椅。四是上下车拥挤不排队。五是乱贴乱画。六是出入口处随意停车。
违反《条例》四十二、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条等相关规定,乘客应按照先下后上的顺序乘降,禁止强行上下车,禁止擅自在地铁设施内派发物品、进行广告宣传或从事销售活动,禁止在地铁设施上刻画、涂写,擅自张贴、悬挂物品,禁止在车站、车厢等设施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止血等废弃物,禁止在车厢内饮食,禁止在地铁车站、通道、出入口、站前广场等妨碍乘客通行、救援疏散等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安全的行为,以及影响公共场所设施容貌、环境卫生和妨碍他人乘车的行为。
对无票、吃无效车票或者持虚假乘车证件乘车的,可以按照全程票价不收票款,并可以出全程票价五倍以下的罚款。对影响环境卫生、妨碍他人乘车的行为,地铁工作人员可以责任改正,并给予警告或处以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不能正确使用设备。一是在车厢内、电扶梯上打闹戏耍。二是老人无人照顾。西安地铁开通试运营以来,多次发生乘客摔伤事件,尤其是老年人在乘电扶梯过程中发生的较多,约占客伤总数的74.6%。
例如:
1、在地铁乘车期间,经常能够看到一些年轻人或小孩在车厢内或在乘电扶梯时打闹戏耍,不但影响了自己的安全,也影响他人乘车的安全。
2、2011年9月24日13时20分两名老人(一人坐轮椅、一人推轮椅)准备乘电扶梯从A口出站,将老太摔倒入院治疗。
车站在明显场所粘贴了乘坐电扶梯的提示,老年人乘电扶梯应由专人陪护,婴儿车、手推车、轮椅等不能乘电扶梯,应从乘直梯。
六、地铁保护区安全。《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规定了地铁线路控制保护区分为重点保护区和控制保护区,控制保护区设置有出入口、风亭、冷却塔、集中供冷站、主变电站、控制中心、地面站房等建筑物、构筑物,有部分作业影响了地铁设备的正常使用。
例如:2月份对地铁车站外设置的冷却塔进行检修作业时发现,周边物业擅自设置围挡、铁门、百叶窗等设备,维护人员无法进行正常维护检修,严重影响了地铁车站站内的通风空调的正常使用。
违反《条例》第二十八、三十四条规定,在控制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作业,应申请行政许可或告知城市交通管理机构。禁止进行危害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行为。对危害地铁设施安全、影响地铁运管秩序的行为,地铁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如果其行为造成地铁损失的,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对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公安机关将进行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