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5和17日发生的新加坡有史以来最大的地铁中断事故,到底是SMRT企业或陆路交通管理局(简称陆交局)的责任大呢?
从报章前日报道的听证会内容来看,双方似乎都在找理由推卸责任。陆交局认为是SMRT维修工作不够完善,SMRT则认为是因为供电轨原料杂质高。到底事故发生是维修出了问题,还是基础设施建造时被“减料”导致?
当我看了《联合早报》头版有关地铁事故听证会的新闻前段这样的报道时,心里就感到有点悲哀。幸亏后来第二副检察长余文正强调听证会的重点不是追究法律责任和罪责,而是“查找事实和解决问题”,让我从悲哀转为欣慰。
地铁发生这样严重的事故,法律责任和罪责是有必要去调查追究,但绝不是重点。因为地铁事故发生的受害人是平民百姓,若只追究谁该负最大的责任,对受害者基本上是没有意义的。
欣慰的是,SMRT基本上已经有相当全面的措施来防止事故重演。期望接下来SMRT和陆交局,能为了老百姓的益处,继续紧密合作,建设一个闻名世界的“新加坡卓越交通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