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火地铁追尾等事故中14名局级干部受处分
2012-05-17 17:45
核心提示:5月15日,上海市纪委副书记表示,上海对2010年11月15日的静安区大火、2011年9月27日的地铁追尾事故进行了责任追究,14名局级干部受到处分。
中共上海市委新闻发布会现场
东方网记者5月15日报道:上海市纪委副书记徐文雄在今天下午的市委新闻发布会上说,2007年5月至2012年4月,上海纪检监察部门共立案4308件,涉及局级干部53件,处级干部374件;结案422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939人,移送司法468人,其中局级干部16人;挽回经济损失18.2亿元。
徐文雄还表示,上海还对“11-15”火灾、地铁列车追尾等重特大事故进行了责任追究,14名局级干部受到处分。
相关专题:上海静安区大火
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一栋公寓发生大火,造成58人遇难70余人受伤。
上海地铁追尾事故
2011年9月27日,上海地铁十号线豫园往老西门方向的区间隧道内5号车追尾16号车,造成数百人受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