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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民拿残疾证免费坐地铁被拒,一纸诉状告上法院

2012-05-30 22:19

      肢体三级残疾的西安市民康伍强拿着残疾证免费乘坐地铁遭拒。5月28日,康伍强将西安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到了未央区人民法院。

      一纸诉状告上法院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未央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门前时,59岁的康伍强坐在门口的台阶上,与肢体二级残疾的李长京,正在讨论着。康伍强的代理律师吕智平仍在逐字逐句地琢磨着一份《民事起诉状》。

      这份起诉状原告是康伍强,被告是西安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对包括原告在内的所有残疾人乘坐地铁依法免费;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乘坐地铁乘车费2元;判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残疾人买票乘地铁康伍强说,2012年3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并于2012年5月20日起正式实施。他想着对残疾人有了优惠政策,就约了几名经常在一起锻炼身体的残疾人打算去体验一下。5月25日上午,他和肢体二级残疾的李长京、毛新建以及四川籍的肢体二级残疾人冯某,拿着各自的残疾证来到地铁二号线钟楼站准备乘车,在地铁服务窗口,向地铁工作人员出示了残疾人证。地铁工作人员说,公司还没有接到持有绿皮残疾证的残疾人员免费乘坐地铁的通知,只对持有红皮残疾证的军残、警残、盲人免费。

      无奈之下,4个人只好买了2元钱的车票上车。他一路上非常纳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四条(公共服务优惠)规定,“残疾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凭残疾人证免费,并免费携带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工具。”地铁行驶至体育场站,他下了地铁后,来到地铁服务窗口告诉工作人员,要求对方给他免票,但工作人员以同样理由拒绝了。

      持啥样的残疾证能免费“明明国家有关法律有规定,为什么西安地铁就不认呢?这要伤害到多少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呢?”回家后,康伍强委托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吕智平为代理律师,准备和西安地铁打一场官司。

      昨天上午10时,未央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康伍强的诉讼请求,并正式立案。

      记者随后和康伍强及其代理律师吕智平、为康伍强前来声援的残疾人李长京来到地铁“大明宫西站”,当康伍强和李长京拿出各自的绿色残疾证要求免费乘车时,工作人员说他们只对红皮残疾证免费,并解释说,“这个问题我们会记录下来,及时向上边领导反映,目前我们只针对军残和警残人员免费开放。”

      记者昨天在西安市地铁公司官方微博上看到:《陕西省实施办法》已于2012年5月20日正式实施,办法中规定残疾人凭残疾证可免费乘坐地铁。按照规定,地铁运营分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并已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经市地铁公司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在审批期间,残疾人凭残疾证可免费乘坐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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