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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乘客地铁内发生纠纷拉紧急制动,被警方处以警告

发布日期:2012-07-11 18:04

    乘客地铁内发生纠纷拉紧急制动被处以警告

  警方:擅拉紧急装置将负法律责任

  7月10日上午,上海地铁1号线上两名乘客发生纠纷并有肢体冲突,其中一名乘客受伤后拉下了紧急制动导致列车急刹,警方调查核实后作出处理:打人的乘客被处以治安拘留;擅拉紧急制动的乘客则被警告,该乘客也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不妥,作出了检讨。警方提醒,发生纠纷最好到车站寻找民警,乘客擅自动用紧急装置影响运营的行为,上海轨交警方警告,行为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事实上,这样的事件已发生多起。上月5日晚间,地铁2号线一部列车接连被拉下两次,肇事者称是因“同伴未上车”和“发现自己坐过站”。由于紧急制动拉手被拉下后,司机必须进入车厢方可进行复位,致使2号线正常运营受到影响,数千乘客出行被耽搁。第二天,擅拉紧急制动装置的行为人被警方查获,经查两起制动系同一人所为。  

  去年2月份,类似事件亦有发生。四天内,上海轨交1号线紧急制动被拉两次,理由分别是衣服被夹和身体不适,线路运营受影响时间为10分钟和8分钟。不少网友认为,如此“轻易”拉下紧急制动属于擅拉,损害了公众利益。

  对此,轨交部门呼吁,灾难和事故两种情况下可拉紧急制动,建议乘客平衡好公共和个人利益,“善”用紧急制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