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节能协会城轨交通节能专业专委会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轨道交通分会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轨道交通分会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设计咨询专业委员会

行业资讯

北京一男子多次在地铁站内出售毒品被公诉

发布日期:2012-08-29 18:43

      男子地铁站内出售毒品

  曾因贩毒获刑属于累犯

  32岁男子余某利用地铁站人流量大、交通方便的优势,多次在地铁站交易贩卖毒品。昨天记者获悉,余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公诉到通州法院。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10月,余某多次向王某出售毒品大麻。2011年11月4日晚上6点多,余某在通州区某地铁站,以人民币400元的价格向王某出售毒品大麻6克。同年九、十月份,余某在朝阳区某地铁站、通州区其暂住地,多次向郭某出售毒品大麻。之后,郭某被抓获(毒品等物已收缴)。

  公诉机关认为,余某向他人贩卖毒品大麻,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余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贩卖毒品罪,属于累犯,应从重处罚。

  此案近期将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