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获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规定地铁内禁食,如乘客有此行为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据了解,该条例还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地铁内禁食,其实是管理者患上了“洁癖症”。我们的城市公共交通本来就极度供应不足,以致让无数上班族不得早起排队乘车并把吃早餐的时间放到途中。边乘坐地铁边进食,只要不乱扔垃圾不损害他人不影响地铁正常运营,地铁方面凭什么禁止?乘客并没有要求你地铁提供更为周到的服务,难道保持让他们在车上的一点进食自由也要剥夺?
欲与境外地铁禁食接轨,可以,但前提是你的服务水平与之接轨了吗?方便自己管理就与境外接轨,于公众很不公平嘛!再说,地铁禁食罚款200元,不知道在上下班高峰那么多人执法者如何执法?要增加多少执法人员啊!执行得过来吗?何况对于禁食的定义不详,请问乘客在车上喝牛奶算不算是被禁止的范围?如算,那岂不是乘客连在车上喝矿泉水也不行?如此打击一大片,必然会遭遇强大的阻力,最终只能令如此规定有名无实吧。与其如此竹篮打水一场空,又何必劳神公众令他们不舒服不方便呢?
我们说,管理者患上了洁癖症是有依据的。就在同一天,也是在同一座城市,“把路洗得像狗舔过一样干净”是江岸城管环卫作业的最高标准,环卫作业车从晚上10点到次日凌晨7点,冲洗时每一条道路都要冲洗至少5遍以上,即要洗出“狗舔的标准”来。目前,江岸区“狗舔的标准”洗路经验已在全市推广。无疑,这又是一个典型的管理洁癖症的表现。环卫作业至于要做到“狗舔的标准”吗?来往的人和车是由此经过,而不是从此地面爬过,有必要搞得这么一尘不染?也许,你们是在搞什么精细化管理,但不知道这么做有多浪费财力和资源吗?那么多的作业车频繁作业需要消耗多少油料和人力,还有那么多的清洗用的水都白白流失了,真的一点不感到心疼吗?再说,如果你不消除道路附近的污染源,就是整天把道路泡在水里也“洗”不干净啊!
管理者患上洁癖症,追根溯源还是他们的惰性使然。管理起公共场所恨不得连公众呼吸空气都要用所谓的法规管起来,对于一些地方甚至细化到不近人情不够人性的地步,只要怎么方便自己就怎么给公众设限,全然不顾给公众添堵,更加淡忘了城市管理到底是为谁管理、为何管理。正因为他们骨子里潜藏着严重的惰性,所以在具体做起事来总是想着法子为难公众,美其名曰是规范管理,实际上就是掩盖他们的管理能力低下的缺陷。更为严重的是,如此劳民伤财的举动却得不到及时的纠正,即使是被公共强烈反对被纠正过来,但最终这些洁癖的管理者却一个也得不到处理,可谓是零成本无风险,难怪他们搞起类似的洁癖管理来这么乐此不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