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禁止拍照引不满,苏州轨交默许但需关闭闪光灯
2013-02-20 17:29
苏州新闻网讯(记者 蒋心怡)长假期间,北京地铁4号线禁止乘客拍照的行为引发众多游客和市民的不满。北京市民、著名咨询顾问康国平发布微博称“大年三十我都想打人了。(北京)地铁4号线,带家人出行,给自己家人拍照留影也被站台穿制服的工作人员给禁止。真是一个奇怪的国度。”康国平说,这一声喝令让他非常不舒服,一家人好不容易开心出游一次的兴致全被破坏掉了。
北京如此,苏州怎么样?记者就轨道交通内是否能拍照的问题咨询苏州轨交公司,工作人员称乘客拍照是纯个人行为,无任何商业运作,是不被禁止的,但需关闭闪光灯。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苏州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拍摄电影、电视剧或广告等,应当经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同意,并不得影响轨道交通正常运行。但如果乘客拍照只是纯个人行为,是不被禁止的,但是在站台拍照不能开启闪光灯。闪光灯的闪烁会影响到列车进站时司机的视线,干扰司机或列车运行。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乘客还是可以理解并遵守规定的,工作人员遇到乘客拍照,会上前告知相关注意事项,要求其关闭闪关灯,不要影响屏蔽门、车门关闭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