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7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五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2]911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建设部(88)建标字25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五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第三篇旋转电机篇、第四篇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篇、第五篇蓄电池篇、第十一篇电缆线路篇及第十五篇接地装置篇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建设部(88)建标字25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四章和一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规范的适用范围有所扩大;补充了大型发电机在安装施工及试验验收方面的内容;对氢冷电机的气密性试验作了更严格的规定;增加了氢冷电机对氢气质量和漏氢量的要求;对大型电机的转子存放、保管及起吊、水内冷电机的水质、浇铸转子的安装检查等方面作了修订。
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直接函寄本规范的管理单位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良乡,邮政编码:1024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能源部
1990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保证旋转电机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旋转电机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旋转电机中的汽轮发电机、调相机和电动机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水轮发电机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 旋转电机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 旋转电机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1.0.5条 设备在安装前的保管要求,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第1.0.6条 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第1.0.7条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在规定期限内作验收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包装及密封应良好。
二、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三、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四、按本规范要求,外观检查合格。
第1.0.8条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
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0.9条 与旋转电机安装工程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旋转电机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二、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结束屋顶、楼板工作,不得有渗漏现象;
2、混凝土基础应达到允许安装的强度;
3、现场模板、杂物清理完毕;
4、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预埋件牢固。
三、设备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完成下列工作:
1、二次灌浆和抹面工作、二次灌浆强度达到要求;
2、通风小室的全部建筑工程工作。
第1.0.10条 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镀锌制品。
第1.0.11条 在有爆炸或火灾危险性的场所装设旋转电机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1.0.12条 旋转电机的机械部分的安装及试运行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专业规程的规定。
第1.0.13条 旋转电机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汽轮发电机和调相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2.1.1条 本章适用于容量在6000kW及以上固定厂房内的同步汽轮发电机、调相机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2.1.2条 电机基础、地脚螺栓孔、沟道、孔洞、预埋件及电缆管的位置、尺寸和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2.1.3条 采用条型底座的电机应有2个及以上的接地点。
第二节 保管、搬运和起吊
第2.2.1条 电机到达现场后,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包装完整,在运输过程中无碰撞损坏现象。
二、铁芯、转子等的表面及轴颈的保护层完整,无损伤和锈蚀现象。
三、水内冷电机定子,转子进出水管管口的封闭完好。
四、充氮运输的电机、氮气压力符合产品的要求。
第2.2.2条 电机到达现场后,安装前的保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机放置前应检查枕木垛、卸货台、平台的承载能力。
二、电机的转子和定子应存放在清洁、干燥的仓库或厂房内,当条件不允许时,可就地保管,但应有防火、防潮、防尘、保温及防止小动物进入等措施。
三、电机存放处的周围环境温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水内冷电机不应低于5℃,充氮保管的电机,氮气压力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四、转子存放时,不得使护环受力,应使大齿处于支撑位置;水内冷和氢冷电机的水气进出孔道,必须封严。水内冷电机应使用干燥、清洁的压缩空气吹扫水内冷绕组。
五、保管期间,应每月检查一次,轴颈、铁芯、集电环等处不得有锈蚀;并按产品的要求定期盘动转子。
六、对大型发电机定子、转子绕组,应定期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当发现绝缘电阻值明显下降时,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第2.2.3条 电机定子在起吊和搬运中,受力点位置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定子上专用吊环的螺扣应全部拧紧。
转子起吊时,护环、轴颈、小护环、进出水水箱、风扇、集电环、氢冷转子的槽楔风斗等不得作为着力点。轴颈应包扎保护,钢丝绳不得与风扇、集电环、进出水水箱、氢冷转子的槽楔风斗等碰触。钢丝绳与转子的绑扎部位应采用能起保护作用的垫块垫好。
第2.2.4条 大型电机定子的运输应考虑就位时的方向。
第三节 定子和转子的安装
第2.3.1条 电机的铁芯、绕组、机座内部应清洁,无尘土、油垢和杂物。
第2.3.2条 绕组的绝缘表面应完整,无伤痕和起泡现象。端部绕组与绑环应紧靠垫实,紧固件和绑扎件应完整,无松动,螺母应锁紧。
第2.3.3条 铁芯硅钢片应无锈蚀、松动、损伤或金属性短接。
通风孔和风道应清洁、无杂物阻塞。
第2.3.4条 埋入式测温元件的引出线和端子板应清洁、绝缘,其屏蔽接地应良好。埋设于汇水管水支路处的测温元件应安装牢固,测温元件应完好。
第2.3.5条 定子槽楔应无裂纹、凸出及松动现象。每根槽楔的空响长度不应超过其1/3,端部槽楔必须牢固;槽楔下采用波纹板时,应按产品要求进行检查。
第2.3.6条 进入定子膛内工作时,应保持洁净,严禁遗留金属件;不得损伤绕组端部和铁芯。
第2.3.7条 转子上的紧固件应紧牢,平衡块不得增减或变位,平衡螺丝应锁牢。氢内冷转子应按制造厂规定进行通风检查,通风孔应无阻塞。风扇叶片应安装牢固,无破损、裂纹及焊口开裂,螺栓应锁牢。
第2.3.8条 穿转子时,不得碰伤定子绕组或铁芯;下部铁芯和绕组端部表面宜先使用纸板或橡皮板垫敷。
第2.3.9条 凸极式电机的磁极绕组绝缘应完好,磁极应稳固,磁极间撑块和连接线应牢固。
第2.3.10条 电机的空气间隙和磁场中心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第2.3.11条 安装端盖前,电机内部应无杂物和遗留物,气封通道应通畅。安装后,端盖接合处应紧密。采用端盖轴承的电机,端盖接合面应采用10mm×0.05mm塞尺检查,塞入深度不得超过10mm。
第2.3.12条 电机的引线及出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引线及出线的接触面良好、清洁、无油垢,镀银层不应锉磨。
二、引线及出线的连接应紧固,当采用铁质螺栓时,连接后不得构成闭合磁路。
三、大型发电机的引线及出线连接后,应按制造厂的规定进行绝缘包扎处理。
第四节 集电环和电刷的安装
第2.4.1条 集电环应与轴同心,晃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晃度不宜大于0.05mm。集电环表面应光滑,无损伤及油垢。
第2.4.2条 接至刷架的电缆,不应使刷架受力,其金属护层不应触及带有绝缘垫的轴承。
第2.4.3条 电刷架及其横杆应固定,绝缘衬管和绝缘垫应无损伤、无污垢,并应测量其绝缘电阻。
第2.4.4条 刷握与集电环表面间隙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当产品无规定时,其间隙可调整为2~4mm。
第2.4.5条 电刷的安装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同一电机上应使用同一型号、同一制造厂的电刷。
二、电刷的编织带应连接牢固,接触良好,不得与转动部分或弹簧片相碰触。具有绝缘垫的电刷,绝缘垫应完好。
三、电刷在刷握内应能上下自由移动,电刷与刷握的间隙应符合产品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其间隙可为0.10~0.20mm。
四、恒压弹簧应完整无机械损伤,型号和压力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同一极上的弹簧压力偏差不宜超过5%。
五、电刷接触面应与集电环的弧度相吻合,接触面积不应小于单个电刷截面的75%。研磨后,应将炭粉清扫干净。
六、非恒压的电刷弹簧,压力应符合其产品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调整到不使电刷冒火的最低压力,可为14~25kpa,同一刷架上每个电刷的压力应均匀。
七、电刷应在集电环的整个表面内工作,不得靠近集电环的边缘。
第五节 氢冷电机
第2.5.1条 氢冷电机引出线的绝缘包扎应符合制造厂的有关规定。套管表面应清洁,无损伤和裂纹,出线箱法兰应分别与套管法兰、电机本体的结合面密合。
出线套管安装前应进行电气绝缘试验,并应按有关规定作气密试验,试验合格后再进行安装。
第2.5.2条 氢冷电机必须分别对定子、转子及氢、油、水系统管路等作严密性试验。试验合格后,可作整体性气密试验。试验压力和技术要求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第2.5.3条 氢冷电机的氢气质量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当制造厂无规定时,应符合以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