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的研究和探讨
天津地铁一号线工程是惠及广大市民的重点工程,备受市委、市政府重视和广大市民关注。地铁一号线的通车运营给乘客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在地铁一号线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工作中,我们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总结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改进建议。
一、竣工结算的主要经验和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经验
1.整体结算资料收集、整理、分类、汇总工作做得比较全面,为最终结算造价的确定提供了详尽的资料。
2.结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行政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补充协议、过程管理文件等,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书进行全面分析、审查、洽商、定案,有效地消减了原报送结算书中重复计算、高估冒算等现象,最大限度地控制了投资。
3.通过天津地铁一号线工程结算工作,建设单位经济管理人员和各咨询公司的造价管理人员对地铁项目的经济控制和经济管理的内容、方式、应注意的问题与防范措施等都有了较深的认识,为今后在类似项目施工、竣工结算中有效控制投资积累了经验。
4.地铁集团总公司经济管理部门针对结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陆续出台了合同管理制度、概算分析审查制度、工程结算管理制度等工程造价管理控制制度,为有效管理提供了保障。
5.认真总结结算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积极做出预控反应,在概算、招标、过程控制、工程各阶段结算过程中分别落实控制措施,达到早预测、早控制的效果。
(二)普遍存在的问题
1.结算审核期长是国内地铁项目结算审核的通病。自收集资料陆续委托造价咨询公司始,至审核成果报送财政、审计部门止,审核期多在一年以上。
2.结算书报送资料内容庞杂,分类标准多样,文件格式不统一,需多次调整完善。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城投集团各有要求以及来自不同省市的设计、监理、施工队伍各自为政等客观原因,造成首批项目结算书格式和内容要根据各部门要求重新逐项统筹和调整,造成结算周期延长。
3.工程完竣后,业主项目经理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熟悉项目各方面情况的人员纷纷转入其他新项目,给汇合编审结算带来沟通协调上的困难。
4.受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影响,业主项目经理部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大都熟悉工程技术和施工管理,但缺乏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造成一些现场签证、索赔的原始证明资料不够详尽和专业,范围界定不够准确和规范。
5.地铁工程施工期较长,一般车站工程需2年左右,加上结算得三四年,一些施工细节到结算阶段已无法准确记忆,特别是具体数量、实施准确部位等,从而增加了审核难度。
6.受系统接口、设备接口、规划出入口方位变化等因素影响,地铁项目实施中的设计变更经常发生,属正常现象,变更引发的现场签证也必不可少。但一些变更和签证项目具体实施的时间结点记录鉴别不清,造成结算报送内容中的材料价格信息不能与施工部位的实施期对应,增加了鉴定、修改和审核难度。
7.与签证、索赔文字资料相配合的影像资料偏少,特别是一些隐蔽工程项目,这类资料更少,为审核依据的确定带来困难。
8.一些新工艺的现场记录、观摩、研究资料不够详尽,导致生项定额编制和审核资料无从考究,人工、材料、设备使用和消耗的指标判别难度加大。
9.施工工艺和部位的交叉、协作、工序衔接等涉及总分包之间经济关系的界定缺少当时的准确分割依据,造成结算期间几方争议,如配套还填费用、脚手架搭拆费用等,给结算带来困难。
10.个别施工单位利用上述漏洞,在编制结算报送资料时有意无意地增大结算报送价格。具体表现为:增加或高估冒算暂设工程实物数量;高套定额选项;重复套用定额已包含的工序;不考虑投标降价水平;利用隐蔽工程部位无法查对的状况,增大图纸永久工程量;利用重复计量,增加现场实际施工工程量;利用签证理由,增加合同内应包括的措施内容;利用合同期、实施期和结算期的时间差,提高材料信息价格和市场价格等。
二、改进建议
针对地铁一号线结算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议在拟建地铁项目中引入全过程造价监控管理机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与业主签订委托协议,将造价工程师派驻施工现场,利用造价咨询机构和造价工程师专业的技术知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与业主、设计院、监理公司、承包商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建设项目在前期概算、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施工、竣工结算等各阶段实施全程的造价监控。根据这一机制,提出以下几点改进措施,使今后地铁工程的经济管理工作不断完善。
1.以项目经济控制为中心,明确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责权利,实施过程控制。在项目前期就重视对各项费用的学习、研究、分析、分解,结合概算批复情况,将各项经济指标逐一分解列明,组织进行宣传学习和针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明确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今后项目实施管理中的重点,项目经理部是项目实施的最综合的主体,从合同的产生至履约完毕的全过程应明确其责任,下达各项经济指标,同时给予其充分的权利和一定的奖惩机制。其他相关部门应该在这一主线下,发挥配合协作的作用,一切为项目服务。此外,项目管理过程中应采用联合办公会的形式进行工作沟通,减少多头指挥、多系统指挥,以免扰乱项目具体责任人的思路。
2.变被动、事后控制为主动、事前和事中控制。目前,一些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不注意前期的造价控制,而把主要精力放在招标和施工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价款审核上,造成部分阶段的造价监控空白。要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就要把造价控制重点移到建设前期阶段上来,使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深入到投资决策、设计、招标代理、合同签定、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等各个阶段。这样才能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取得最好的投资效果。结算工作必须树立局面控制理念,分阶段、分步骤完成,不能形成全部完工后的整体积压。大力推广分部位及时结算,可以解决工程全部完竣后才开始进行总体结算的诸多弊病。同时,结算过程中的基础数据整理、分析、测定要与财务决算密切挂钩并相互联结,避免重复操作。
3.贯彻全员参与经济控制的意识。经济控制是全员、全方位的经济活动,不单是某项目、某部门、某人的责任。成功的项目造价控制需要参与建设的各有关单位精诚团结、通力合作,才能达到控制目标。要根据批复概算的分析分解指标,详细考核责任部门的盈亏情况和控制情况。选择有实力的造价咨询公司,签订施工过程造价监控委托合同(或竣工结算审核委托协议书),在地铁各业主项目经理部的指挥协调下,采取各个项目由业主、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施工单位四方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确定各环节的造价,共同随时洽商解决的形式开展工作。
4.加强对政府行政法规、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补充合同、技术规范等技术、经济文件的学习、研究和交流,真正使经济管理工作中的具体事件处理和决策意见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格执行建设部、财政部和天津市建交委有关工程结算的规定和办法,在结算工作中树立和贯彻法律法规意识,以法规为准绳,严格掌握结算报送时间、审核时间、审定时间,严格执行责任分工,依法分清责任主体并设立按责任划分的经济奖惩机制,以解决结算期无限延长的问题。
5.明确项目变更、签证工作实施中的原则性、规范性,要有图示文件、详细的方案文件、具体的工程数量文件、日期、阶段、影像等作为依托,以减少结算中的扯皮现象。文件每页应有项目第一责任人的签章,盖有项目经理部的印章。报废文件应及时进行标识,并有可追溯的文件记录。各方往来文件的审批严格按程序执行,并建立保存、发放详细档案。每期的会议纪要要设置经济问题深入处理程序,不能以纪要代替决议,应进一步落实补充图纸、报送实施方案、出具签证报告和审批程序。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及时进行整理、补充和完善。
6.在项目设计阶段和现场设计变更环节上加大关注力度,调集懂技术、懂经济、懂规划、懂设计的各方人员适时介入,进行以技术为主、经济为辅的综合评审。同时,充分考虑拆迁因素、社会影响、综合效益、安全隐患等因素进行综合决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根据设计人员提供的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认真编制或审核建设投资分项初步概算,再根据概算和施工程序对资金支出作出初步估算,以保证投资得到最有效的运用。对不同的设计及材料进行成本分析和研究,并向设计人员提出成本建议,协助他们在投资限额范围内进行设计。
7.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招投标阶段应分析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当时当地招投标方面的政策文件,向业主提供书面的咨询意见。必要时可协助业主编制招标文件,可接受业主委托编制的实物工程量清单 (或工程标底) 和一系列相关文件。开标后,可协助业主分析、研究投标单位的报价,中标单位确定后,可协助业主完善涉及工程造价的相关合同条款,并向业主提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争议。招标阶段的合同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描述尽量详尽,该包死的必须订立严格、严谨的合同条款,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辞。既平等互利,又共担风险,是工程承包合同签定的宗旨之一,因此针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意外变化也应该制定公平分担风险的明确条款,尽量避免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扯皮、 推托现象。
8.根据委托合同的要求,结合项目特点,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实施方案,严格规范管理,按设定的工作流程操作。实施方案是进行造价控制的纲领性文件,其主要内容有:工程概况、造价控制组织机构、造价控制流程、各阶段造价监控咨询内容、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格式、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指引、与造价监控有关的其他可行的工作计划等。关于业主项目经理部、造价咨询、施工监理、施工单位四方职责应绘制出工作关系图,以图表形式明确各方职责范围及有关造价控制文件的申报、审核、反馈等要求。绘制工作量月报表及工程付款流程图、设计变更及核定单 (签证) 费用操作流程图、材料设备价格费用审核流程图、分阶段办理工程预 (结) 算流程图,以图表形式明确申报、审核、反馈等程序要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工作流程操作,凡是不符合规定的,均退回上一级流程重新操作。
9.施工期间应纵观全局,把握重点审核内容。首先,审查工程合同 (协议) 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看内容和文字条款是否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项目招投标的所有条款等;语言文字是否简练、规范、严谨,重点避免埋下日后索赔的伏笔,对有关条款的描述是否清晰,费用和计算数据是否有误差,有关合同附表、附录和签章手续是否齐全等。其次,审查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费用。定性审查,即是否有合法的手续和依据,是否符合现行的有关规定,施工总承包合同和项目招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一致,内容反映是否准确,是否有变相的重复计取等。定量审查,主要看文字表述是否明了,防止产生新的矛盾和分歧,费用计算方法和结果是否正确,相应的附件是否齐全等。然后,对新工艺、新材料进行现场全过程观摩、研究、审核,结合造价、定额理论制定合理的经济指标,并报造价管理部门审查和备案。最后,协助业主项目经理部和监理工程师准确、公正、合理地划分和安排各相关施工单位、总分包施工单位之间的工序交叉、衔接及相关协调费用,及时办理现场认证手续,减少竣工结算期间的相互扯皮。
10.造价工程师每工地1人~2人,每周1次~2次深入施工现场,调查现场情况,参加工地会议,每月参加计量支付批复,随时解决现场变更、签证、索赔事项,及时办理中间部位结算,提供各方面相关造价信息,完成竣工结算汇总和审核,出具各阶段造价咨询成果报告等。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从项目立项开始就介入工程造价控制,能使结算阶段的工作相对轻松。该阶段的咨询服务工作主要有:审核竣工图纸,整理、汇编工程变更联系单,审核结算造价计算程序,审核发承包等合同规定允许调整的其他事项,审核承包方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书,经过多方对账最终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11.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平台进行基础资料的储存和处理。图纸、照片、摄像、实时监控录像的重要部分、文字往来文件等均应制作成电子媒介文档,设置局域网存档平台,实现有线和无线登录共享。充分利用现代化工具办公,造价工程师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网邮、QQ等通讯形式进行一般事务的处理。采用摄像、摄影、录音等方式采集、保存现场资料档案,完善竣工结算所依据的资料。
建设工程造价监控工作是在项目法人的领导与组织下进行的,并不会改变建设单位对项目工程的决策和在整个建设周期内的主导地位。然而,它能大大缩短竣工结算的审核、确定时间,解决地铁项目各项结算中产生的大部分问题,减少各方的经济摩擦,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建设投资效益的可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