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研究深圳地铁 3 号线横岗双层车辆段接触轨区域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从构建思路、构建原则以及体系架构等方面开展研究。系统介绍接触轨区域安全保障体系的内容,分析构建安全保障体系的意义,说明接触轨区域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对该技术在全国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的安全实施与应用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 地铁 车辆段 接触轨区域 安全保障体系 深圳地铁 3 号线
1 接触轨安全保障体系的作用
近 10 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公共交通体系,尤其是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明确提出要逐步构建以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城市公共综合交通体系,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在全国全面开展。深圳地铁 3号线全线( 含车辆段) 采用 DC 1500 V 接触轨系统牵引供电技术( 见图 1) ,最高时速 100 km/h,这在全国乃至世界都是首例。为保障进入接触轨( 第三轨) 区域人员的人身安全,加强人员与设施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人员与设备的安全事故,确保员工与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转、客车行车和调车安全,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势在必行!

针对 DC 1500 V 接触轨系统这样的新技术,建立接触轨区域安全保障体系,对城市轨道交通 DC 1500 V 牵引供电系统的安全管理和运营维护具有普遍的理论指导作用,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城市轨道交通 DC 1500 V接触轨牵引供电系统的安全管理和运营维护的标准规范提供理论、技术和实践依据,为推广 DC 1500 V 接触轨新技术提供安全保障。
2 深圳地铁横岗双层车辆段的概况
深圳市地铁 3 号线横岗双层车辆段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承担 3 号线车辆的所有架修、定修及深圳地铁线网 B 型车的架修任务,并作为 3 号线车辆的停车列检中心和 3 号线车辆段的管理中心( 见图 2) 。

横岗车辆段拥有全国地铁首例双层运用库,采取高电压技术,一层采用 DC 1500 V 接触轨将机车牵入停车库,二层采用DC 1500 V 中性轨和滑触线将机车牵引至检修库( 见图 3) 。上述 3 项技术同时实现,这在世界上也是首例。横岗双层车辆段接触轨区域是指安装有接触轨的轨行区,包括正线、辅助线、停车线、洗车线、试车线等包含接触轨设备的区域( 见图 4) 。

3 接触轨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
3. 1 构建原则
接触轨区域安全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安全责任体系、安全教育体系、安全法规体系、安全技术体系。安全保障体系的各部分应该是相互影响、相互关联的有机整体,应具备系统、兼容、全面等特征。具体来说,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建立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3. 1. 1 全面性
全面性原则,是指构建安全保障体系需要考虑各方参与主体、轨道交通系统全过程以及持续安全的要求。同全面质量管理类似,地铁项目的安全管理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宏观因素,包括政策、法律、城市规划等,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多种手段,将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及管理运营的不同阶段、不同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完整且完善的监督管理链条。
除了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体系还需要全员参与,因为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问题与所有参与单位的工作都有关系。同样,政府也需要加入到安全保障工作中来,发挥其监管的作用。
系统安全理论认为,安全是一种状态,即通过持续的危险识别和风险管理过程,将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风险降至并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或其以下。所以,安全保障体系还需要全过程、持续性地对危险进行识别、管理和控制,用系统的方法进行安全管理,保障车辆段的安全。
3. 1. 2 系统性
从系统角度分析,以往仅从宏观上分析、建立保障体系的几方面工作,包含的内容还不完全且实际指导意义不强。深圳地铁 3 号线“系统安全保障体系研究开发课题组”的成果虽然比较全面且切合我国实际情况,但仅是对现有安全管理及法制建设的一个整理工作,其中的技术部分较为成熟,课题的研究偏重于对现有状况的整合,保障体系的有机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3. 1. 3 层次性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障体系也包含不同层次的多种安全保障子系统,需要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上分析保障体系的架构,应保证宏观与微观、纵向和横向的安全工作有机结合并形成体系。
3. 2 体系架构
城市轨道交通属于非常特殊的一种公共建设项目,保障系统的运营安全尤为重要。接触轨区域是系统运营范围内非常重要的部分,建立其安全保障体系是保障整个轨道交通系统安全运营的重要举措。构建接触轨区域安全保障体系的目标,在于保障项目运营阶段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转、客车行车和调车的安全。安全保障工作需要从法律规范、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等方面全面开展,因此借鉴以往学者构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保障体系的思路,同时结合深圳地铁横岗双层车辆段的安全管理现状和发展要求,将接触轨区域安全保障体系概括为 4 个子体系,具体包括安全法律规范体系、安全技术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和安全教育体系 4 个方面的内容。根据系统安全理论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理论,构建深圳地铁横岗双层车辆段接触轨区域的安全保障体系,见图 5。

4 安全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
4. 1 安全法律规范体系
车辆段接触轨区域安全法律规范体系,是指专门针对车辆段接触轨区域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或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有关条款,具有规定性、稳定性和强制性的特点,是地铁车辆段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作的前提和保证。
接触轨区域的安全法律规范主要从属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法律规范的技术体系范畴,同时对于接触轨区域的安全管理也应有相应的内容。然而,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体制的主要问题在于: 轨道交通技术标准体系有待完善,系统安全过程控制的安全管理体系还缺乏统一的标准。针对这些问题,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以统筹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安全管理,使运营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使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走上依法管理的更高层次。
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接触轨区域的具体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而深圳地铁横岗双层车辆段采用的是DC 1500 V 牵引供电系统,其以往的安全管理条例对于该新技术的应用还没有具体的操作规范。对此,深圳地铁 3 号线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利用去广州、北京地铁考察的机会,在学习研究各地铁公司接触轨维修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接触轨区域的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包括通用安全规定、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具、进入接触轨区域作业安全规定、恶劣天气( 雷、大雨、大风与台风等) 进入接触轨区域安全规定、区间疏散乘客安全要求、异物或人员和动物非正常进入接触轨区域的处理安全通则。
4. 2 安全技术体系
接触轨区域安全技术体系实现的目标,是预防、发现和处理系统运营、维修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防止不安全因素转化为事故发生,减少事故发生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的内容包括安全作业设备、安全作业技术、恶劣天气特殊安全技术措施。
1) 安全作业设备。安全设施主要包括接触轨区域具备完善科学的安全警示标志,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工器具及防护设备,外部人员进入区域需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
2) 安全作业技术。检查、维护和维修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业程序; 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接触轨区域的供电情况须遵守《供电系统安全规程》; 作业期间,停电或供电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接触轨区域发生的安全事故或故障,严格按照《接触轨附近有异物的应急处理程序》、《控制中心应急处理程序》、《车务安全应急处理程序》及《车辆安全应急处理程序》进行。
3) 恶劣天气特殊安全技术措施。恶劣天气主要包括打雷、大雨、大风与台风( 风力大于 5 级) 。遇到需要在恶劣天气作业的情况,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除了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外,还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下雨天气在室外使用绝缘工器具( 包括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鞋) ,要防止绝缘工器具湿透而导致绝缘性能下降。使用的绝缘棒必须有防雨罩,以保证绝缘棒干燥。在恶劣天气作业、处理安全隐患及故障时,尤其要按照《接触轨附近有异物的应急处理程序》、《控制中心应急处理程序》、《车务安全应急处理程序》、《车辆安全应急处理程序》等规定执行。
4. 3 安全责任体系
在车辆段的日常运营和管理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不同性质的安全事故或设备运营故障,涉及事故的参与人员也各不相同。要想真正落实接触轨区域各方面安全管理,关键在于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体系。通过建立安全责任体系,明确界定车辆段接触轨区域安全管理中涉及的安全责任,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员工,并通过激励和奖惩制度和安全监督制度来保证责任体系的有效落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最终保障系统安全。
横岗双层车辆段接触轨区域安全责任的分配,结合了车辆段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职责。
1) 安全技术部。负责对乘客的接触轨安全宣传工作,负责各项监督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并不断完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2) 培训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组织安排本公司员工及外部作业人员的接触轨安全教育; 负责安全培训合格证发放,颁发接触轨区域员工的《接触轨安全培训合格证》及外部作业人员的《接触轨区域作业培训安全合格证》。所有人员学会安全接近和安全保护。
3) 车务部。负责车站对乘客的接触轨安全宣传工作; 根据接触轨区域设备、行车的特性,制订本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 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熟悉相应接触轨区域的现场情况。
4) 车辆部。根据接触轨区域设备、行车的特性,制订本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 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熟悉相应接触轨区域的现场情况。
5) 维修部。根据接触轨区域设备、行车的特性,制订本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 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熟悉相应接触轨区域的现场情况,做到安全接近; 负责编制《接触轨区域安全行走线路图》。
6) 各部门及员工。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并落实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每位员工都有义务接收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法规条例的规定,有责任制止违反安全条例的行为。
4. 4 接触轨区域安全教育体系
对于进入或工作于接触轨区域的工作人员,需要对其进行接触轨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接触轨的基本知识和接触轨区域安全工作的规定。
针对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接触轨安全教育要纳入三级安全教育的公司级安全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接触轨区域员工的专项接触轨安全教育及考试,合格者颁发《接触轨安全培训合格证》。对于刚开始参加上线作业的人员、职务或工作单位变更但仍从事上线作业的人员、中断上线作业连续 6 个月以上又重新从事该工作的人员,事前要进行专项接触轨安全教育及考试,并需取得合格证书。
对于所有需要进入接触轨区域的外部人员,在进入接触轨区域之前必须接受接触轨安全教育。培训部负责外部作业人员的专项接触轨安全教育及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接触轨区域作业安全培训合格证》。没有取得《接触轨区域作业安全培训合格证》的外部作业人员,禁止进入接触轨区域。在进入接触轨区域前,外单位施工负责人( 含调试作业负责人) 负责向作业组成员进行接触轨安全交底。非运营期间因临时任务需参观人员进入接触轨区域时,主办部门负责接触轨安全交底,进入接触轨区域的人员必须服从现场配合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配合人员负有安全监护的责任。
5 结语
本文分析了深圳地铁横岗双层车辆段接触轨区域的安全保障体系,通过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实现了接触轨区域内安全运营的目标。建立接触轨区域安全保障体系,能够指导城市轨道交通 DC 1500 V 牵引供电系统的安全管理和运营维护,具有普遍的理论指导作用。地铁三号线运营公司做了大量的基础研究并进行了实践,制定了相关的安全规程、规章。希望安全保障体系能够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城市轨道交通 DC 1500V接触轨牵引供电系统的安全管理和运营维护标准和规范提供理论、技术和实践依据。目前,在城市轨道交通业界,DC 1500 V 接触轨牵引供电系统从备受质疑、争论颇多,变为被广泛关注、重新认识并迅速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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