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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前沿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的设备国际招标

发布日期:2013-04-20 19:21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的设备国际招标
 
      根据我国颁布的《城市公共交通分类标准》,将城市轨道交通分为七类: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电车、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和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国外城市轨道交通起步较早,美国、德国、日本等国都已形成完善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虽然起步较晚,但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会长包叙定介绍,从 2000 年至2005 年,我国内地城市轨道交通每年新增运营里程约 80 公里;而从 2006 年至 2010 年,每年新增运营里程增长至 177 公里;2011年,内地城市新增轨道交通运营里程 283 公里,城市轨道交通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目前,全国已有 14 座城市开通运营轨道交通。预计到“十二五”规划末期,中国内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将从2011 年底的 1630 公里增长至3000 公里左右。未来十年,中国内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望超过 3 万亿元人民币,成为世界最大的城市轨道交通市场。
      从 《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中轨道交通规划篇中可了解到,在新一轮南京轨道网线规划中,南京主城区地铁线加密,从原来的 13 条增加到17 条,里程则从原来的 433 公里增加到 617.1 公里。而且不再局限于主城地铁这种单一形式,分为快线、地铁、轻轨三种,线网密度 2030 年南京地铁远景规划达到每平方公里 0.15 公里,与巴黎市相当。主城区有 9 条轨道交通,总长 200 公里,主城线网密度为每平方公里 0.76 公里,与日本名古屋相当,老城区密度为每平方公里 1.21 公里,与日本大阪相当。预测到 2050 年,南京的轨道交通平均客流强度将达到 2.52万人 / 公里,轨道交通平均乘距9.5 公里。规划实施后,南京中心区地铁车站辐射半径 600 米,服务人口达 95%,在城市范围区内70%人口可在 40 分钟内到达市中心。
      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其中涉及到的系统及设备众多主要包括轨道车辆、供电系统、信号系统、通信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电梯及自动扶梯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车辆段设备、车站的通风、空调与采暖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给水排水系统、屏蔽门安全系统及其他通用机电设备,其中车辆的购置约占设备购置的 30%到 40%,通信和信号系统约占设备构成的 20%。
      根据交通设备国产化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20 号)发文的要求,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无论使用何种建设资金,其全部轨道车辆和机电设备的平均国产化率要确保不低于 70%。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国产化工作的重点是轨道车辆和信号系统。轨道交通的业主单位所使用的上述领域设备,必须在国家定点企业范围内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其余机电设备原则上通过国内市场招标采购。目前,轨道项目中采用国际招标的设备主要集中在车辆牵引系统、信号、自动售检票、部分车辆段专用设备等。
 
1.轨道设备国际招标的特点
      轨道设备国际招标的特点除了项目招标流程节点执行周期长,招标工作密集度较高外,同一般国际招标项目相比还有社会关注度高、文件编制量大、操作流程复杂、项目干系人多、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其中操作流程的复杂点在于招标文件部分内容需要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通过后,再报省机电办,转报商务部审批,增加了招标的节点操作流程的难度和不可控性。
 
2.招标的主要目标
      (1)满足总工期
      通过制订合理的招标实施计划方案及实施,确保建设总工期按实施计划实现。
      (2)选好中标人
      通过招标,选择到质量可靠、技术匹配、价格合理、售后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3)控制住投资
      通过严谨、规范、专业操作,使中标标的价格合理,在投资控制范围内,同时使轨道项目国际招标的节资率不低于通用设备项目的水平。
      (4)妥善协调关系
      在招标的全过程中,充分体现项目的合理需要,做到各方满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到投标人信服;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参与招标的相关人员主动接受监督,做到社会无非议,同时严格遵守廉政规范,注重重点环节和细节处理,使项目投诉率为零。
      (5)实现国产化率的要求为实现国家要求
      的全部轨道车辆和机电设备的平均国产化率要确保不低于 70%的目标,在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条款中需要做出相应的国产化率的要求。以车辆设备标为例:由于车辆标通常采用标中标的招标形式,首先应根据车辆整车的国产化率要求设定合理的牵引系统的国产化率要求,作为 * 号条款,要求牵引系统的投标人必须响应,然后在车辆招标中提出整车国产化率,要求整车的投标商必须响应,从而确保整车 70%国产化率目标的实现。
 
3.轨道项目设备国际招标的招标方式及主要流程
      (1)招标方式
      目前,轨道交通项目中车辆设备招标主要采取标中标的形式进行,车辆标中含牵引系统标,即先通过对牵引系统进行国际邀请招标确定中标人后,再对车辆系统进行国内邀请招标,将牵引系统标的中标商作为车辆系统的联合体方参与车辆标的投标,确定最终车辆(含牵引系统) 的中标商。
      信号系统招标通常也采用国际邀请招标的方式,车辆段设备一般采用国际公开招标的方式。
      (2)评标办法
      由于城市轨道项目设备技术复杂,技术条款要求很多,如果简单地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将很难实现招标的目标,因此,评标办法基本采用综合因素评标法。以牵引系统项目为例,采用的是两阶段综合因素评标法,第一阶段对商务、技术、国产化方案进行评审打分,第二阶段对价格、国产化率进行评审打分,计算两阶段累计得分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时取价格评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分仍相同,则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技术得分仍相同,则国产化方案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具体的评标细则的制订均严格根据商务部关于印发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综合评价法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商产发[2008]311 号)并按国际设备招标的监管流程报请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发布。
      信号系统评标办法与牵引系统类似。车辆段设备的评标办法根据项目情况的不同确定合适的评标办法,从近期实际实施的项目情况看,主要采用综合因素评标法。
      (3)主要流程(见 P51 图表)

4.招标程序中的关键问题
4.1 做好与政府管理部门的沟通工作
      在招标方式的确定、邀请投标商名单的确定、招标文件与评标办法的审批、评标结果的上报等各个环节上,均应注意做好及时向发改委、商务部、机电办等管理部门报审的沟通工作,尤其是应设定合理的评标办法和符合国家要求的国产化方案,同时应就相关问题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以保证项目的审批流程的进程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计划要求。
4.2 做好招标相关文件的编制工作
      招标相关文件的编制是招标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其编制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招标的结果和招标质量,随着《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以及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不同,必须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条款进行反复讨论和修改,尤其是邀请招标资格条件的设置,评标办法的编制、文件前后内容的一致性等等,以确保招标文件的编制不出差错,同时适应新的市场变化和政策要求。
4.3 抓好流程节点中的关键
      必须抓好招标流程的主要节点,重点应抓好包括网上项目建档、招标文件的编制、评标办法的制订、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澄清补充说明、开评标、中标公示、合同编制及签订等环节。
      以车辆标为例,其流程节点的关键,一是时序,二是牵引中标人与车辆投标人的信息沟通。在牵引系统中标商确定后,即迅速做好牵引系统与整车投标人之间的沟通工作,使车辆厂商有足够时间消化牵引系统中标文件,保证其投标文件能较好的将牵引系统融入其中。
      此外,为进一步确保招标流程的规范,在项目招标执行初期必须对招标的操作节点进行分析,对项目实施计划中的大节点进行细化,明确主要节点,制定合理的监管工作流程,将项目管理的理念运用到项目招标过程中,注重全过程管理,以确保项目较好地实施,圆满地实现招标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