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发改[2014]111号文批准,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现对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官桥站机电系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从《广州地铁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H库)》中选定投标人。
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官桥站机电系统设计
二、 建设单位: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联系人:陈钢、黄茹芬,联系电话:(020)83155879、8315589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862008812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28866208
三、 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 资金来源:政府筹资
五、 项目概况:
官桥站位于四号线新造至石碁区间,毗邻清华科技园广州创新基地。与规划中的的佛莞城际线换乘,远期与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七号线换乘。官桥站为四号线两个预留高架车站中的一个。车站距离新造站约6.27km,距离石碁站约3.48km,站位西侧为小山丘茂岗、凌边村房屋,东侧800m外有新村,东南侧800m外有官桥村,此外,周边均为农田、林地、池塘,规划路均未实施,仅有村级道路新凌路,连接凌边村、新村,穿过四号线区间。
本项目为四号线新增官桥站的车站机电系统设计,包括:综合监控系统、门禁系统、供电系统、屏蔽门系统、防灾与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自动扶梯及电梯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各系统功能与已运营四号线高架车站相应系统功能相同,并接入已运营四号线各相应系统中,实现互联、互通。
六、 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1.本次招标内容: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官桥站机电系统设计
根据建设部建市[2007]86号文《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规定本次招标的1个标段属市政建设轨道交通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大型设计项目(具体划分见下表)。
| 序号 | 线路段 | 划分标段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备注 |
| 1 | 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 | 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官桥站机电系统设计 | 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官桥站机电系统设计 | 机电设计 | 市政建设轨道交通工程 |
2,招标控制价:85万元。
七、 报名及发售招文时间、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7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5年7月13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5年7月17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报名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
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3、招标文件制作成本每套人民币 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投标报名前,投标单位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且IC卡应在有效期内。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自由报名方式
1、开标前10日在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站www.gzmtr.com “广州地铁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H库)诚信评分”中评分不低于基准分30分的投标人 (详见于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站www.gzmtr.com “广州地铁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H库)诚信排行”)。
2、投标人须具有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铁道行业甲(Ⅰ)级或甲(Ⅱ)级设计资质、或铁道行业(铁路电气化)甲级设计资质。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4、投标人已按照公告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申明。
5、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广州地铁工程项目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6、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 份, 一份正本 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监察审计部,电话: 83106760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618号南丰汇环球展贸中心12层。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站“www.gzmtr.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015年7月
附件一:
广州地铁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H库)单位名单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2 |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3 |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4 |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5 |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6 | 中铁隧道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7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8 | 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9 | 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
| 10 | 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11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 |
| 12 | 广东南海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13 |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 14 |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 15 | 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
| 16 | 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17 | 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18 |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 19 | 广州市电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20 | 广州电力设计院 |
| 21 |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 22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 23 | 广东冶建施工图审查中心 |
| 24 | 中铁西南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 25 | 中铁四院集团广州设计院有限公司 |
| 26 | 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27 | 广州汇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28 | 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 |
| 29 | 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30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 31 | 深圳市利德行投资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
| 32 | 广州地铁设计院施工图咨询有限公司 |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 序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 4 | 广州环光贸易有限公司 |
| 5 | 广州市普视标识设计有限公司 |
| 6 | 广州瑞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7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 8 | 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 9 | 四川铁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10 | 广州白云恒安交通设施厂 |
| 11 | 广州市金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