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2标段、3标段、4标段)招标已获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市财政投融资,招标人为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厦门市
2.2工程概况: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为芦坑站至五缘湾站,全长26.1km。2号线一期工程共设车站23座,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8座:在海沧CBD站与4号线换乘、在湖滨中路站与5号线换乘、在体育中心站与3号线换乘、在吕厝站与1号线换乘、在蔡塘站与BRT换乘、在岭兜站与6号线换乘、在金融中心站与6号线换乘、在五缘湾站与3号线换乘。线路平均站间距为1135m,最大站间距2893m,为海沧大道站-东渡路站跨海区间,最小站间距657m,为林边站-金融中心站区间。线路沿海林路敷设,在海沧区政务中心东侧穿越一片人工湖后进规划的CBD商务中心,并沿其中央绿轴—海沧大道敷设。线路过海后进入厦门本岛,经港务大厦、邮轮城二期,主要沿湖滨北路-吕岭路敷设,沿途经过建业路、湖滨中路、体育中心、松柏小区、吕厝等地,线路下穿成功大道跨线桥后沿吕岭路敷设,沿途经过中孚花园、蔡塘、古地石、岭兜小区及软件园开发区等地。在环岛干道东侧左转进入半屏山路并沿半屏山路北上,过金钟路后穿五通村、下穿仙岳路后进入湿地公园景区。线路出站后下穿五缘湾和天圆大桥,而后沿环岛干道到达线路终点五缘湾站。
根据厦门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号线分为两期,一期工程西起海沧区芦坑站,东至本岛五缘湾站,二期工程由一期起点进一步向西延伸至天竺山站;一期、二期工程将同步建成。2号线在岛内设高林停车场,于线路北端设置东孚车辆段。并在芦坑站及古地石站分别设置2座主变电站,控制中心与1号线共享使用。采用B型车,6辆编组,接触网受电。
2.3招标范围为:本次土建监理招标项目共分3个标。
2标段:东渡路站(不含)~中孚花园站(含)共6站7区间,长度7.77km。
3标段:中孚花园站(不含)~观音山站(含),共6站6区间,正线线路全长约6.1km。
4标段:观音山站(不含)~五缘湾站(含),共计6站6区间以及高林停车场出入线,正线线路全长约5.88km。
2.4监理服务期
2标段、4标段监理服务期预计为72个月,其中土建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期预计为48个月,3标监理服务期预计为66个月,其中土建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期预计为42个月,自招标人发出通知要求进场的日期起计算;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自2号线一期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主体结构完工延期不超过一年的或因工程前期三通一平、征地拆迁、管线迁改等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不超过一年,投标人在报价时均须充分考虑因工期延误产生的费用,招标人不再增加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5 质量要求:合格率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3业绩要求:2010年7月以来至少已完工2个以上(含2个)单项监理合同金额均为500万元以上(含500万)的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或地下区间土建工程监理项目,且前述项目中应包含矿山法、盾构法施工。完工是指完成土建交工验收或土建分项竣工验收。
3.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符;具有土建工程类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监理6年及以上,并担任过1个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含盾构法)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须提供无在建项目证明。
其他人员及拟投入监理工作条件基本要求见附件。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5.1.联合体成员资质、业绩均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
3.5.2.联合体各成员方的资质均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联合体牵头方业绩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联合体的其他方如无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业绩的则须是在厦门注册的企业。
3.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5 年 7 月 10日至 2015 年 7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业绩证明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章公章、单位介绍信、费用银行缴款回单至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云顶北路842号)),现场购买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2招标文件(含附件)每个标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请投标人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内容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存入招标人账户(户名: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12968010010023627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8 月 4 日 9:30 时,地点为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云顶北路842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银行账户信息
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收款单位: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129680100100236277
联系电话:0592-2365645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收款单位: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40379501040000333
联系电话:0592-267727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1236-1238号209室
邮 编: 361007
联系人:陈小姐、刘小姐
电 话:0592-2365646、2365679
传 真:0592-2365645
电子邮件: xmgdjthyb@126.com
9. 其他说明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所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或者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