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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支线二期工程设计审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7-14 11:04:45

1. 招标条件  

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支线二期工程设计审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  
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支线二期工程采用钢轮钢轨系统,线路大体呈南—北的走向,全长约 13.43km 。沿线分别在王家庄与10号线换乘,在生命科技园站与规划14号线换乘,在胡家桥站与规划1六号线换乘。  
六号线支线二期工程线路全长 13.43km (悦来~沙河坝),其中地下线路 11.22km ,高架线路 2.21km 。  
共设7座车站,其中5座地下站,2座高架站,平均站间距为 1.9km 。  
全线设置草家湾车辆段1座,位于生命科技园站西北侧,占地约 31.50公顷。  
六号线支线二期工程投资估算约79.15亿元。  
3 、招标范围:  
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支线二期工程设计审查包括:  
(1) 对本项目勘测文件(勘测技术要求、勘测大纲等)、初步设计、施工招标用图及施工图设计(含工程变更及设计变更)等文件的设计深度、设计质量、投资控制、初设概算、限额设计等进行审查。  
(2) 对本项目设计单位风险源报告进行专题审查并出具设计审查意见书;对本项目重要段、点的结构设计进行核算并出具结构核算报告;对本项目设计单位初设概算、限额设计报告进行专题审查并出具设计审查意见书,并按招标人投资控制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全过程跟踪、审查、初设概算及限额设计执行情况等相关工作,并按进度提供执行情况报告。  
(3) 对系统设备等专业设计文件进行设计审查,出具设计审查意见书。  
(4) 按照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关规定和重庆市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开展专项设计审查工作;并配置专人专职协助招标人本项目全过程完成相关行政审查资料的收集、整理、报审、报批工作。  
① 对建筑、结构、装修、建筑设备等专业施工图进行行政审查,出具设计审查合格书,并协助招标人完成相关行政报审、报批工作。  
② 对消防相关专业施工图进行专项审查,出具设计审查合格书,并协助招标人完成相关行政报审工作。  
③ 开展节能专项审查,出具设计审查合格书,并协助招标人完成相关行政报审工作。  
④ 对高切坡、深基坑和高填方项目(以下简称“高边坡项目”)等进行专项审查,出具相关专项审查意见书。  
⑤ 对车站、车辆段建筑等进行雷电灾害风险专项评估,出具雷电灾害风险专项评估报告,并协助招标人完成相关行政报审工作。  
⑥ 对安全质量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专项审查,出具专项审查意见书。  
⑦ 对U梁进行专项审查,出具相关专项审查意见书。  
(5) 按招标人要求,为保证全线网导向标识的一致性,对导向标识施工图进行专项咨询和审查,出具专项审查意见书。  
(6)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所发“《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技术要点》的通知”,对轨道交通设施抗震设防设计做专项论证,出具专项论证报告,协助招标人通过相关专项审查,并承担所有费用。  
(7)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渝建发[2006]75号)和《关于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意见》(渝建发[2008]158号)等,对勘察单位的勘察工作进行勘察外业见证工作,对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文件进行专项审查,出具外业见证报告和勘察文件审查合格意见书。  
(8)对人防施工图进行专项技术审查,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关规定和重庆市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出具设计审查合格书,并协助委托人完成相关行政报审、报批工作。  
(9)按招标人要求,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咨询工作。  
(10)根据招标人对施工图出具的审查意见,对最终施工图文件出图作好技术把关工作。  
(11)对设计单位提交的限额设计进行专项审查,提交专项审查报告;并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严格审查限额设计的各分项内容;施工图设计审查中需严格按照审批的工程概算进行控制,将施工图阶段的工程投资控制在审批的概算范围内;  
(12)按招标人要求,开展其它相关零星工程的施工图行政审查(含各项专项审查)工作。  
(13)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事先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应当书面报告招标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改;  
(14)开展工程试运营后至竣工阶段的后期配合的设计审查工作,具体设计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设计的审查、零星工程设计的审查、工程缺陷整改设计的审查、工程竣工结算配合以及工程审计配合等设计审查及其后续配合工作的设计审查工作。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在中国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轨道交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及一类施工图审查资质;近三年内(2012~2014年)承担过类似规模和范围的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性设计审查项目;取得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或投标人关联方未承担本工程的勘察和设计工作;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在本工程设计审查全过程中,在重庆市设置专门常驻机构,配置相关专业专门审查人员和文员,主要审查人员须承担过类似规模和范围的城市轨道交通审查项目,且不得由正在承担其他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人员兼职;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近三年(2012~2014年)无重大设计审查质量和安全事故的情况,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次招标允许分包,具体允许分包的工作内容及资质要求如下:  
(1)对人防施工图的专项技术审查。人防施工图审查单位需具备人防施工图甲级资质,并具备轨道交通人防施工图文件审查业绩。  
(2)对勘察文件的专项审查。勘察文件的专项审查单位需具备一类勘察文件审查资质,并具备轨道交通勘察文件审查业绩。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该招标项目不需报名,按招标文件要求直接投标。招标公告自 2015年7月13日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cqzb.co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补遗等所有开标前发出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各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cqzb.com)上发布的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500.00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西段(轨道大竹林基地)  
邮政编码:401120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23-68002139  
传 真:023-68002145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捷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黄花园轻轨车站负一楼  
邮编:400013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3-68003304、68003046  
传 真:023-6800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