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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系统工点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日期:2015-08-10 10:41:58

一、招标条件 

徐州市叁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已经发改基础【2013】342号文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现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系统工点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系统工点设计的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工程规模:全长约18.3km。 
3.招标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系统工点设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供电、通信、信号、综合监控、AFC、FAS、BAS、安检、安全设备、门禁系统、站台门、电扶梯等。 
四、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3个合同段。 
01 合同段:全线供电系统设计; 
02 合同段:全线通信、信号系统设计; 
03 合同段:全线安检、安全设备、门禁系统、综合监控、BAS、FAS、AFC、站台及电扶梯等系统设计。 
注:同一投标人可以参加上述系统工点设计 01-03 合同段的投标,但只能获得一个合同段的中标资格。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且证书有效;(系统工点设计01合同段)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甲级设计资质,且证书有效;(系统工点设计02~03合同段) 
4. 投标人具有已履行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拥有完成本合同段工程的能力,已履行类似工程业绩定义:指2005年8月至2010年8月之间签订合同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供电系统设计业绩;(系统工点设计01合同段) 
5.投标人具有已履行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拥有完成本合同段工程的能力,已履行类似工程业绩定义:指2005年8月至2010年8月之间签订合同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通信、信号等系统设计业绩,不同系统工点业绩可进行组合;(系统工点设计02合同段) 
6.投标人具有已履行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拥有完成本合同段工程的能力,已履行类似工程业绩定义:指2005年8月至2010年8月之间签订合同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检、安全设备、门禁系统、综合监控、BAS、FAS、AFC、站台门及电扶梯等系统设计业绩,不同系统工点业绩可进行组合;(系统工点设计03合同段) 
7.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一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系统工点设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8.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投标人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 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证明,本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1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完成“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备案;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按合同段分别缴纳,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 万元整/合同段。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未能及时提交足额、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均视为否决投标;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退还;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签订合同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退还; 
7.投标人因故暂扣投标保证金的,在征得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书面同意后予以退还; 
8.具体退还流程参照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进行办理。 
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人在2015年8月12日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5年8月11日17时00分前向招标人提出。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5年 8月28日10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按招标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栋418。 
联系人:侯工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门面房B27d-405室。 
联系人:王楠 电话:0516-83822529 传真:0516-83822529 
徐州市叁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6日